為何心理學診斷居然會為法律做出這樣的建議?這是讓我們社會今天感覺非常難接受的疑問,你憤怒且不禁想著,心理學壞掉了嗎…

 

我今天要試圖解構這樣的問題。知道你讀的累,我先說結論,我認為這是我們社會多數人的錯。

 

知道你很不服氣,以為我是在為心理學辯解;但是你這次錯了,我是要對心理學,進行嚴重而沉痛的反思。

 

就如同,以前我敢孤身和心理疾病者站在一起,現在我也會孤身痛斥偽病者的假稱疾病欲某私利,污名化真正疾病者的卑劣作為。讓我們開始。

 

回歸到最根本,心理學科的『 normal  』,只是「多數人」的狀態,只要多數人都有某種特定樣態,這時候,心理學的判斷,就會將其歸檔到「 normal 」的範圍。

 

這件事沒有爭議空間,因為這就是心理學科的『名詞解釋與定義』,也是心理學科發展的基石。


 

在真正的心理學科中,所謂的「正常」,不過只是「多數人」的行為,所以你的「正常」,只代表了你的多數,並不代表那就是正確。

 

心理學是嚴謹絕對的科學,研判的根據是科學的數據和理論。

 

心理學不是通靈、不是水晶球、不是信口雌黃、不是自我縱容,更不是市面上那種,選修過幾堂名為心理的學科,或者讀過幾本號稱心理學的書籍,甚至是為了替自己的錯誤找台階,就舉著心理學的大旗,胡說八道,教壞別人的爛東西。

 

心理學更不是道德學,不是審判學,不是什麼人類物種學。

 

心理學是研究人類的所有心理活動歷程的學科。

 

那些社會心理學、學習心理學、犯罪心理學…各式各樣在名稱中有著"心理學"三個字的學科,它們都只是真正的心理學科中的,一個小部分旁枝。這些學科都無法涵蓋整個『心理學』的範圍;但是『真正的心理學』,是可以涵蓋所有心理旁枝的學科。

 

而心理疾病診斷治療學,診斷的是『和多數人不相同的  特異的、危害的、疾病的、少數的,需要被治療的少數人的心理活動』。

 

而這個心理學中『多數vs少數』的標準,就是一個社會/團體 中,大多數人都會做的事,就歸納為normal (正常/常態),少數則歸納為「 abnormal (專用翻譯名詞:"變態",指的是變於常態的意思;通稱名詞:"不正常/異常") 」。

 

心理學是研究人類所有心理活動和影響的學科,是學習自制的、是知道自己能力上限與下限,心理學是教導人類戰勝自己缺弱的學科。

 

但是因為心理學科的判斷準則中的『 normal 』定義,就是"多數人的狀況",所以心理學只能以『多數』的狀況,來做出結論。

 

所以,當這世界上,許多惡意者,打著心理學大旗,拼命在宣傳一些『洩恨有理』、『發洩無罪』、『疾病需要無條件縱容』、『放過自己不要去想自己的過失』…這些胡話的時候;

 

這種狀況,洗腦了多數人,讓多數人都拼命想洩恨、只想著要自己好過、只要自己好,完全不顧自己行為會對別人造成怎樣的影響…的時候;

 

甚至還有許多惡意者,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,拿著疾病當擋箭牌,用宣稱自己疾病的方式,利用『疾病勒索』,然後指控他人,把不願意縱容該人的其他所有人,說成是『歧視疾病者的混蛋』。

 

這種時候,當多數人都相信了洩恨有理、發洩無罪,每個人都在發洩、洩恨、自我縱容、完全沒有自省、縱容自己嚴重過失並對追殺他人小錯…的時候,這種黑化的社會氛圍,一旦被真正有心理疾病,急需幫助的心理疾病者接收的時候,那,就是我們現在面臨的困境。

 

所以,你現在能夠理解,為何我會說,這是多數人的錯的理由了嗎?

 

不要以為惡行惡意只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的一時興起,一個小小的惡行惡意,直接黑化該人自己的生存環境,然後就像病毒一般,會迅速蔓延整個團體,終至危害到團體中的每一個人。

 

那些打著心理學大旗,拼命宣傳錯誤、惡意歪理的惡意者們,其實才是真正歧視/傷害心理疾病者,真正毒害黑化世界的惡魔。

 

這就是,我會一直在我文章中,希望大家自省、思考、不要盲從、不要自我縱容的原因…

 

當人類多數都縱容惡行且行惡事的時候,惡行惡事就變成了一種『可被容許的正常』…而善行善事,反而就變成心理學科評斷上的『 abnormal 』。

 

但是我不肯屈服於這樣的『正常』,所以即使我會變成『 abnormal 』,我還是要說,我還是要反對這樣的『正常』。

 

我也和你一樣,對那種判決感到難受,也和你一樣,認為心理學的診斷需要很大的修正。

 

但是要改變心理學的診斷建議,那就只能從"多數人"的狀況做起。

 

只要「多數人」,停止洩恨、不縱容無限發洩、學習自省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當多數人重拾善行善意,心理學的「多數」標準也會跟著改變。

 

這樣的法律判決,等同法院認證心理疾病都是會無故殺人,這種結論,完全的踐踏了科學,直接讓真正急需幫助的心理疾病者,陷入完全無助的非人處境。

 

別再繼續污名化心理疾病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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