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209,接210 (續209第四點)
科技的浪漫和冷血,和一般人的概念真的有巨大的鴻溝。科技可以做到的事,像是發現特異者就直接剷除的這種冷血行徑,對科技的角度來說,是理所當然的事,可是對於人文與人性來說,就成了一種罪過…
撇除這種高層次的隱私權擔憂,再從人類生活的隱私洩漏層級說起。當直播現象變成一種,每個人都做的事情時,為了在這塊直播的紅海中殺出一條血路,新的直播主就必須透露更多的個人隱私,並且,隨著和觀看者的黏著度越增加的時候,觀看者以「我們都這麼熟了」的理所當然的想法,去要求直播主透露更多個人隱私。甚至是從直播主的語言線索、直播主的影片隱私處,去盡可能蒐集更多直播主的隱私。
當直播主在明,觀看者在暗的時候,刻意營造的親密感,很容易讓人產生錯覺,一旦好感度演變成一種獨佔慾,難保不會出現那種,歌迷殺偶像的行為。
隱私權,不只是個人資料的問題,是保有個人心靈獨特性的證據,是保持個體差異的的重要來源,是確保我們不會掉入一言堂式思考和環境的保護傘,更是人身維安問題。個體差異、個人行為和思考,怎是一組數字所能代表的呢?
【5. 遠距及無時段霸凌的出現】
隨著打賞文化的發展,有金錢糾葛,就會引發許多利益衝突的紛爭。這種時候的紛爭,幾乎都會演變成一種具針對性的意氣之爭,而霸凌的出現,就變成我們的日常。
我在《曖昧文化》中說過,在以往智慧型網路手機還沒出現的年代,個體還會有一定時間,是與他自己的同儕網絡人際關係,有所隔離的。但是隨著智慧型手機和網路聯繫的盛行,使用者幾乎一天24小時逃不開網路。(詳細內容請重看《曖昧文化》謝謝)
再加上,因為個人的心思和時間,幾乎都被智慧型手機的人際網絡所佔據;而因由於遠距的朦朧美感,人很容易產生手機人際才是知己的錯覺,並且,因為日常齟齬造成的嫌隙,對比於遠距的置身事外的三言兩語,容易讓人根本無暇再理會實際生活在身邊的人;缺少了日常維繫的關係,沒了長時間培養的交情,傳統人際關係中,最重要的社會支持力(Social-support),就會面臨崩毀的命運。
如此一來,非常脆弱甚至等同於零的社會支持力,一旦當事者面臨需要他人協助的時候,當事者就非常容易陷於孤立無援的狀況。
當手機網路、打賞文化作用,和個體無心於知識追求…種種因素一起發酵時,當面臨24小時關不掉停不了的霸凌,個體又受困於知識不足而不知如何求救,並且因為長期不屑經營的社會支持力的瓦解,更讓個體坐困愁城,陷於無底無止盡的霸凌中。
你應該會覺得我又誇張了,關掉手機不就好了。
那你可以試試關上手機一個周末,看看你有沒有辦法撐過半天。連我這種,每次都會登出臉書,周末幾乎都會把手機設靜音放在家裡的人,要我兩天不拿起手機來看看,我完全做不到…
國外已經有多起手機依存度實驗了,原本實驗設計五天,一半以上的自願受試者,不到四個鐘頭都放棄了,一個女生撐到第三天,已經呈現幻聽和無法克制的自言自語,有明顯的類精神疾病現象而放棄,唯一一個撐完五天的受試者,已經呈現一個嚴重退縮的退化徵兆,聽說後續有接受長時間的心理復健。
我還是有生活在沒有智慧型手機年代經驗的人,我都無法撐過兩天,更何況那些,出生在智慧型手機年代的人!快速可以得到回應的假象,滿足了大腦拼命尋找刺激和給予反應的原始本能,雖然持續不斷湧入資訊的假象,造成個體無法控制大腦,無法和自己大腦、身體與心靈和諧共存的狀況越來越嚴重,但是一旦失去這個可以不斷給予刺激的媒介(手機)時,那種突然的刺激剝奪,被迫面對自己的感受,和孤獨感所帶來的恐懼,對於沒有經過長時期有意識練習的人,以及那種已經習慣手機存在,從來都沒有練習過和自己獨處的人來說,關掉手機,是太過無法忍受的刺激太大的經驗,會很容易逼瘋一個人的。
拿很直接的生理病理現象來說,台灣本來就是甲狀腺疾病好發區,而甲狀腺亢進一直是台灣甲狀腺疾病的大宗;要造成甲狀腺亢進發作的要件有二『甲狀腺疾病基因+ 個體無法消化的巨大壓力』,現在又加上第三疑似因素,叫做+輻射空污」,倘若一個有甲狀腺疾病基因的人,遇到了這種,需要強制性隔離手機刺激的,突發性巨大壓力事件,條件俱足的狀況下,這就很容易會變成不可逆的甲亢發作。
所以說,巨大突發性壓力事件,不僅僅會在人類心理上造成創傷,造成人類生理傷害的可能性風險,也是不可忽視的。
而,一旦手機人際網絡發生問題,個體傳統社會支持力又因為沒有維繫而過度脆弱,再加上因為金錢打賞而產生的糾葛,還有24小時無可迴避的手機霸凌,再遇上,個體因為長期輕視知識學習,所以欠缺尋求協助的相關知識時,求救無門,這種時候,暫時性精神失常,或者永久性精神疾患、各式情緒型疾患、思覺失調症,都是很合邏輯會出現的狀況。
而這樣的人越多,社會的安全就會越存在風險。
【6打賞成為常態,想要不勞而獲的心態】
當一間大學,公開的把「向別人要禮物和要打賞」的技巧,當成一種技能在教授時,向人要禮物、要打賞的概念,就好像變成一種,上得了台面的行為了。(嘆~
當然我相信,這間大學一定會從直播內容的嚴謹度開始,去要求自家學生;倘若我不這樣相信,我想我一定會大哭…
這種狀況,很難不讓人往壞處想。但是,倘若是使用者付費給原創者的概念,那應該就會讓人心裡舒服很多了吧!
但是那種『向人要禮物要打賞』的概念,不用掩耳盜鈴,這概念早已流竄在所有網路人際的參與者的意識之中了。
令人擔憂的是,許多知識未建構完成、未有看懂他人優點能力的直播主或者觀看者,很容易會光看表象,就驟下結論,憑藉著自己的誤會就斷言說,別人也是和他自己一樣沒有努力,卻可以得到金錢打賞。
這樣的誤解盛行的狀況下,加上多數人,接受真知識很難,對誤解和假知識的接受度卻超級高,所以這種經過扭曲的錯誤認知,會變成存在在很大一部分人心中的,錯誤概念。
這種對於不勞而獲的錯誤想像,會讓很多人認為,他們當然可以不勞而獲。輕易伸手向別人要禮物、隨意向人要打賞的行為,會越來越多;把別人當成提款機、不把別人努力看在眼中,甚至是歧視努力、嘲笑腳踏實地的行為,會越來越誇張,只是一昧的關注在自己的逸樂上的人,會越來越多。
※※
其實基本上,我並不排斥打賞文化,我覺得這是給與內容創作者的一種有償鼓勵!畢竟,真正的創作是一種非常稀少的才能,鼓勵創造是一場,在脖子上掛大餅,牆上雞腿的傳說,不管是對於新科技研發或者新思維的書寫的倡導,都是一個宣導性質大於實質的東西;真正有才能可以去創造的,少之又少。
在這個假性資訊爆炸的年代,多數人只會旁觀,只想著嚴格批判和摧毀,踩扁別人的酸葡萄想法,總是比看出他人優秀的能力來得快,至於創新性和建設性的人才,那是太稀有的少數。所以,給予內容製造者,更大更多的金錢支援,使其更有心力投注在內容創造之上,我覺得是非常划算的交易。
我贊成直播成為一種新興職業,畢竟,少數特異優秀者創造出來的內容,需要多元角度的理解和傳播,才能成為一種普世的共識。這種傳播方面的工作,還是應該交給那些,充滿說明和解讀的天分,並且能夠有足夠魅力,吸引別人來聽他陳述的人才去做。並且,這種傳播的人需要越多,新的好的創造,才能最快速的得到傳播。
而,一旦有打賞的金錢關係,那就應該是個,必須要搞懂是否有其對價關係?這些打賞的金錢,到底是贈與還是所得?如果沒有對價關係,那這些打賞的金錢,就算是贈與,那麼,每人每年有220萬免稅額度;倘若有對價關係,那就應該算是所得,既然是所得,那麼就應該按照所得稅法徵收。
並且,既然直播是個行業,打賞是其目的,那麼就應該依照相關法規與以控管;沒有法規就應該盡快修訂,以免除類似Uber那種,打著共享經濟之名,實則不納稅不負責的經營型態。
政府本來就不應該指導企業如何發展,政府只要給予適時協助和管控,這就是最大的貢獻了。
美國前總統雷根在其競選時有一句名言:「我聽過最可怕的九個字是『 I’m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I’m here to help』」。政府應該是企業的後盾和道德的最低限,如同法律一樣,政府應該是保衛全體國民、以國家人民安全為最優先考量,政府不能是一個帶頭喊打喊殺的組織,我們的政府是一個民選代議組織,不是山寨土匪頭。
但是,這個打賞文化的良莠不齊的狀況,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危機,是我們很快就會遇到的困境,因為就算你已經有了心理準備,開始訓練獨處能力,和有意識的建立其他知識進修管道,你自己可以不受困於這種打賞文化變形來的惡,不代表你身邊的,沒有被那種,輕視努力、嘲笑腳踏實地、整天想不勞而獲的想法,和擁有這種想法的人們所入侵。
那種,想著不勞而獲、充滿誤解和偏見的人,會是我們,難以防範卻要盡所有能力去防範的對象;國家慘況事已至此,經濟方面,這幾年都不用指望了,還有口飯吃,就該偷笑了;大家,至少保護好自己的心,不要連自己的靈魂,也被人毀了;至少保有自己的清明,若我見到一絲機會的曙光,我會提前通知你準備的;現在,大家就只能練功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