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說起正向心理學之前,我想先聊一聊「自尊」這個名詞。

 

 

「自尊」,在中文之中,早在《史記‧卷四十‧楚世家》中,就出現過;這裡的「自尊」,是指楚熊通“自立為王”一事。

 而在《韓非子‧詭使》,和《大宋宣和遺事˙亨集》等書籍中,「自尊」一詞,指的是「自重」的意思。

 另外,一般中文辭典解釋,「自尊」通常也還有一個「自大/不切實際的妄自尊大」的意思。

 

 

而中華民國教育部‧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‧線上查詢系統中,對於「自尊心」一詞的解釋,是“保持自己尊嚴,不容別人歧視、輕蔑與侵犯的心理。如:「他雖然殘障,但仍有強烈的自尊心,不容別人隨意嘲弄。」”!

 

 

但是,英文中的自尊,卻是

self-respect

self-esteem(心理學科中的常用詞)

proper pride

dignity

big ego

 

 

看到這裡,你應該已經驚訝的發現,中文和英文,對「自尊」一詞,有極大的名詞解釋、定義上的差距;兩者相較之下,中文裡的自尊,比較傾向於一種,自我捍衛、自我保護的動詞用法,很容易給人一種向外的/沒有節制的/捍衛/衝突的感受;

但是英文中的自尊,卻是一種個人的心理精神狀態的名詞用法,給人一種先斟酌自己狀態,再行動/自我節制/使命感的感受。到底為什麼會這樣呢?

 

 

在異語言的翻譯過程之中,翻譯者有時候,會為了讓一個,因為異文化差異,只存在A文化的中的字詞概念,用B文化原有字詞中,意義最相近的名詞,來企圖解釋這種,因為異文化差異,而形成的概念名詞。

 

 

像是我之前文章中提過的,以往的優秀中文翻譯者,用中文中原有的《孟子》「民為貴  社稷次之  君為輕」的「民主」概念,嘗試翻譯英文中的「democracy」一詞;還有用中文「我的老天爺」試圖翻譯「oh my god」一詞的狀況一樣。因為這些英文名詞,是我們文化中,原本並不存在的概念(「god」不等同於「天」,民權政治和帝王政治是完全不同的體制),與其翻譯了一個,需要長篇大論解釋,我們才會懂的名詞,不如先用我們文化中固有的相近詞來翻譯,所以才會形成這種,中英文字詞語意上的差異現象。

 

 

這是當時的翻譯者的善意,所造成的誤解。我們也不需要太過苛責。畢竟,清末民初時期,那些優秀翻譯英文的知識分子,真的無法想像,我們這些後代的人,已經進步到可以接受異文化的概念了。

 

 

但是這種善意,卻造成許多,異文化研究翻譯問題的大眾誤解。這就是許多學科,需要先學習「專有名詞解釋正確意義」的原因。而對於心理學科中,「自尊」一詞,一般大眾的誤解,才會這麼深!

 

 

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,經常聽到在心理學科中的「自尊/自尊心」這個名詞,一般人也經常使用「自尊/自尊心」這樣的概念,但是一般我們使用「自尊/自尊心」時,通常的運用,卻傾向中文的傳統解釋:「不容他人輕視、侮辱/反擊的行為」!

 

 

通常在一個反擊/攻擊的自我捍衛行為之中,人的注意力會嚴重窄化,所以很容易發生思考僵化/過度聚焦在被輕視侮辱的自我感受之中,而往往失去衡量自我能力/自省的思考。所以,反擊/衝突/攻擊的行為,經常是「不顧後果」。

 

 

這種不顧後果的行為,不僅會讓人失去自己原本立場的顧慮,更經常性的造成個人無法承擔的後果的出現,經常性的流於意氣之爭,輸贏概念成為事發當時的重點;也非常容易讓當事人在事後無限的追悔。

 

 

這種當事者自認為「自尊心高」的狀況,在心理學科之中,卻經常性的被評定為低自尊!先別慌,你先別火氣,我們來搞清楚到底心理學科,為什麼會這樣說,這中間的差異,究竟是什麼?你先緩一緩情緒。

 

 

在心理學科之中,說到自尊,最經常見到的名詞解釋會這樣說:

【自尊的定義為:「自我能力和自我喜愛程度」,即自我肯定。在心理學上,自尊感可以是個體對自我形象的主觀感覺,可以是過分的或不合理的。一般來說,心理健康的人自尊感比較高,認為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,並感到自己值得別人尊重,也較能夠接受個人不足之處。形成自尊感的要素有安全感、獨特感、聯繫感、方向感、能力感,這些因素都與個體所處的外在環境有關。是個體由肯定的自我評價引起的自愛、自重、自信及期望受到他人、集體、社會尊重與愛護的心理。】

  

 

落落長,有看沒有懂,對吧!

 

 

基本上,簡單的說,心理學科的自尊是一種:

‧對自我能力的程度上的了解。不輕易做超出能力範圍的行為。

‧對自己的各方面能力,知道自己的限制/可能性/可發展性,對自己的能力範圍和能力的限制,有所覺察和認知。

‧對自己的限制清楚明白,欣賞自己的獨特性,對自己的不足願意面對(就會比較有自我進步努力的方向和動力)。

‧喜歡自己的程度高,較不容易自我厭惡,較不容易自我傷害;較珍惜自己。

‧對自己擁有的資源(諸如人際資源、知識、獨特…)珍惜,不會輕易讓自己衝動行為,而導致資源的損害。

‧因為明白自己的獨特性,所以,也較容易接受別人擁有獨特性的事實。

‧對自我價值的感覺敏銳,自愛並且珍惜自己。

‧比較心較弱!知道自己只要跟自己相比較就好。也較容易接受他人的優秀。

‧若有主動損及自身資源的行為出現時,通常是一種「明之不可為而為之」的巨大個人使命感的驅策,並經過充分思考之後的行為。此時通常願意付出的更多,甚至付出自己生命,也在所不惜。

 

→基本上,這是心理學科中的「高自尊」的意思;是一種,自我肯定/自我認同程度的狀態。而心理學科的「低自尊」,就是與高自尊相反的狀態。

 

 

如果以心理學科的「高自尊」角度來說,因為知道自己的獨特、欣賞自己的能力和不足,所以,當面臨到他人,尤其是不相干的路人甲的評論,尤其是負向評論時,雖然符合心理學科「高自尊」的人,也難免會有情緒上的波動,但是「高自尊」者的,第一個出現的思考和反應,卻會是「對方評論的狀況,與我的狀況是否符合?」

 

 

並且因為知道自己有不足之處,所以,如果對方評論的是自己的缺點,心理學科「高自尊」者,通常的第二個反應是自省,並且思考是否有自我改善的需求。

 

 

如果心理學科「高自尊」者,經過自我評估之後,發現對方評論與自己狀況不符合,「高自尊」者,通常就會直接釋懷自己波動的情緒。

而倘若對方評論,符合自己的狀況,道歉或者補救,也就讓人較沒有面子問題的顧慮。

 

 

又因為,欣賞自己的獨特性,也接受別人和自己有差異的事實,所以,自己的苦衷和理由,未必一定需要解釋給他人清楚明白。因為,擁有對自己重要的,對別人未必重要的認知,所以,對自己堅信的事情,也較容易擁有「不需要全世界的支持理解」的想法;所以,對他人進行的交代和解釋,不是一定需要對方充分的認可。

 

 

這並不是不尊重對方的行為!「不是一定需要對方充分的認可」,是一種,建立在個人獨特/人我差異概念上的,雙向的,不勉強對方一定接受我們想法,也不勉強對方一定要對我們交代解釋到我們能夠了解對方,的一種概念,才形成的行為現象!!!英文中的respect的意思。

 

 

很多時候,中文概念的自尊,很常與「面子問題」牽扯不清,往往讓我們感受到羞辱,想要反擊,覺得需要保護自己,並且往往被逼迫不斷的自我陳述和澄清,和不斷的被要求道歉;這樣的狀況,其實讓人非常的疲憊,讓人想要逃離一切,你不覺得嗎?

 

 

如果再加上,雙方在認知上的差異太大,就算你已經完全絕對的誠實,完全捐棄面子問題去做表述了,對方就是打死不接受你給出的解釋/澄清/道歉,還一直逼迫你再解釋/再澄清/再道歉;你覺得如何?是不是直接放棄擺爛比較省事?可惜你又往往受不了對方在你背後說出的語言,所以,已經疲累不堪的你,又被迫無止盡的糾纏不休…

 

 

好累阿!是吧!

 

 

我會希望,你就當成被我騙,在我們開始說正向心理學之前,試試看心理學科概念中的「高自尊」的思考模式。我真心的相信,只要你試著去用這種思考模式,操作應付你生活中,遇到的衝突事件,這種思考模式,輕則會讓你心裡舒服許多,更有可能會是你的救命符。試試好嗎?

 

 

當然使用心理學科「高自尊」的衝突解決方式之前,你必須花一些時間,去釐清自己的優勢和不足,去面對自己真正的狀況,去好好的了解一下自己的真實!

 

 

只有在你誠實的面對真實的自己之後,你的思考才不會再輕易的隨人搖擺左右,你的心境情緒,才能得到真正的自主和自由!

 

 

誠實面對自己,當然會有疼痛,但是,誠實是一種,高估不矮化,接受「現在」自己的能耐,和「現在」自己的不足的狀況。

 

 

有一個隱藏在這之中的祝福,那就是,只要是不足的,都是可以改善、努力的方向!只要你誠實而沒有扭曲的,真正的面對自己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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