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假的晚間沒有事可做,所以我們就跑去逛夜市。逛夜市嘛!應該沒甚麼好說的,只要來過台灣的人,一定會逛過夜市,不小心的肢體碰撞,那也是難免。對於路人「故意」和「不小心」的肢體碰觸,我真的分的很清楚;我真的沒有到處誤會別人的習慣…

 

 

可是讓我過不去的是,這次我碰到的鹹豬手,是個和父親甜蜜逛街,穿父子裝的國小男童…大概是小三或小四的年紀…

 

 

我站在攤子前看著夜市桌上的小雜物,眼角視線看到身邊有一個大約120公分的國小男童在打量我,好像想要確認我有沒有發現他一樣。因為我其實很怕尷尬,所以我迴避直接的眼神接觸,只是用眼角餘光注意男童的舉動。

 

 

男童好像以為我沒發現他,忽然張開他的小手,整個手掌貼到我的大腿外側,然後向上摸…我整個人嚇傻了…

 

 

男童摸完我的大腿,然後繞過我,繼續用手掌心去一路觸摸站我隔壁的好幾個女生的屁股,冬天大家衣服穿的厚,三四個女生,只有兩個女生發現異狀,莫名其妙的回過頭…

 

 

我嚇到站在當場動彈不得,男童好像發現我察覺了他的行為,開始神色慌張的一直看著我…

 

 

在那短短三秒鐘之內的時間,我的腦中百轉千迴,然後我真的受不了,我走上前去,叫住男童的年輕父親,為了怕他難堪,我還壓低了聲音對那父親說「這位父親,你的兒子剛剛亂摸女生,你知道嗎?」

 

 

那父親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,也沒道歉也沒確認也沒反駁也沒有任何驚訝的表情,就只是沒有表情的看著我說話。我繼續告訴他「這是很嚴重的事,我沒要你打他(男童),但是我希望你能跟他好好談談。」

 

 

男童父親沒有表情的對我點頭,然後像沒事人一樣牽著孩子揚長而去。留下我和朋友和那兩個發現異狀的女生,在原地震驚…

 

 

朋友問我為何不報警,我其實心裡很混亂。根據我長到這麼大,那麼多次和死變態的交手經驗中,我很清楚,如果報警的話,一定會因為對方是小男童,大家會覺得我大驚小怪,反過來責備我;不然就會變成雙方大人的意氣之爭。我已經太過驚嚇,不想把原本輕鬆的心情,換成整夜待在警局做筆錄的難受。

 

 

我知道會有人搬出「兒童無邪」論來企圖說服,說成是我大驚小怪,但是其實,發展心理學早就已經證實,性慾望是從人類出生就一直存在的,不論男女皆然。很多看似沒有性欲望的行為和思考模式,很多都是經由後天教育的轉化,和被教育的壓抑。

 

 

並且,如果這種刻意碰觸的行為,並非源自於性欲望,那恐怕是更糟糕的。因為這種對陌生人身體隨意碰觸的行為,代表小男童有侵害他人人身及他人所有物的習慣,倘若日後這種習慣沒有加以教育轉化,而變成一種不懂尊重他人的概念的話這個小男童長大以後,變成罪犯的機率相當高。在那個小男童的概念中,可能並沒有「別人的東西是別人的」的概念,而這種狀況的成因,可能是家庭教育失當、父母行為模仿、缺乏行為矯正…甚至可能是照顧失當(嚴重疏忽、疾病未發現、衝動控制困難…)的可能性。

 

 

我也知道,還會有人企圖說服我,說小孩子不懂自己和別人的差距,所以才會亂摸。但是,人類在經過2~3歲的自我中心時期後,人我分際概念就應該逐步形成,倘若到了小三小四的年紀,還不能理解別人的身體不能隨意碰觸的概念,這如果不是典型的發展遲緩、兒童精神疾病問題,就是成年變態的開始。

 

 

可是我清楚,就算我搬出再多理論,甚至拿出一卡車的書,人家還是會說我大驚小怪…

 

 

我不知道那個面無表情的父親,回到家後會怎麼處理這件事,我真的不敢也不想去想了,我只知道我和那幾個女生,心中一樣受傷了…

 

 

可是在那短短幾秒鐘時間中,我並不能排除,那個小男童有兒童疾病的可能性,如果我冒然報警,我並不能確認自己的良心過不過得去。

 

 

好啦!我知道我很難搞,整天都在為難自己。從學生時代就有朋友的阿公,跟我聊完天後,一直說我「讀冊讀壞了」…可愛的阿公笑著對我說「好好一個水水的女孩,麥讀太多冊,不然生的再美都嫁不出去」。嗯,承阿公您鐵口直斷了。

 

 

今天的結論當然不是要女生不要讀太多書,那只是我的自嘲而已。今天我想說的,其實是,台灣人對兒童教育的嚴重疏忽。

 

 

很多大人都認為自己活的已經夠辛苦,所以根本不肯多花一些心思在兒童身上,只要那個孩子不給自己添麻煩,只要沒有投訴找上門來,大人們其實對自己的孩子非常疏忽。但是這樣的狀況,其實是一種非常嚴重的兒童凌虐。

 

 

就如同我反對「做自己」的輕率藉口一樣,因為我雖然認為人性本善,但是這種人性原本的善,卻是需要經由適當的教育去誘發養成的!並且這種「善」,還需要有時代的合適性。如果只是不加約束、不予教育的任憑自由發展,侵害他人的事件,會益發不可收拾。

 

 

拿那個性騷擾他人的小男孩來說,從他慌張一直回頭看我的行為來看,他必然是知道,他亂摸別人的行為是會被責備的,但是他還是這樣做了。當然,我這種姑息養奸的爛心態大人,其實也難辭其咎。但是,如果小男孩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,卻還是讓自己去做那種會被責備的行為,這難道不是明顯的,「衝動控制不能」的證據嗎?可是難道我應該在大庭廣眾之下把小男孩羞辱個徹底嗎?還是我應該跟那個表情冷漠的年輕父親大吵一架?我到底該怎麼做?你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教教我嗎?

 

 

幾年前,我當時的狗年紀非常大了,所以我經常在假日中午,抽空抱狗去附近學校裡走走曬曬太陽。看到一位跑步的民眾,和一對經常見到的母子發生衝突。

 

 

那對母子我是熟悉的,他們從來不和任何人接觸,那身高超過180以上的兒子,總是不斷的繞著操場跑著,那母親總是一直盯著跑步的兒子瞧。

 

 

那天,跑步民眾衝上前抓住那個兒子的衣領,一邊高聲大罵,問兒子為何要吐別人口水,那母親衝上前去抓著那跑步男子的手苦苦哀求,像是嚇傻了一般,除了對不起,什麼話都說不出來。

 

 

我還是一樣忍耐了三秒鐘,良心驅使我走上前。根據我數面之緣的假設前提之下,我先是詢問了母親,兒子是否有妥瑞氏症+自閉併發,母親連著點頭,還說有輕度智能不足。我接著詢問母親,有否帶兒子的傷病卡或者診斷書出門,母親說沒有帶,但是可以馬上回家拿。

 

 

跑步男子依舊緊抓著兒子的衣領,可是他的表情露出震驚而無法理解訊息的神情。

 

 

我向跑步男子解釋自己是路過的人,經常見到母子,我有心理學學位,我猜想這個180公分以上的孩子,應該有疾病,如果那個男子很介意,可以叫母親回家去拿疾病診斷書和傷病卡來證明。

 

 

跑步男子的情緒從極度憤怒,瞬間轉成做錯事一樣的羞愧表情,那表情也讓我看的不忍,我對男子說,任何人跑步被莫名噴到口水,都一定會憤怒的,加上那孩子長的特別高大(事後知道,那孩子只有國三就長到180了),又不會解釋,表情又和正常人反應差距很大,所以只是誤會一場。要男子不要自責。

 

 

事後,一直哭著的母親,在我要轉身回家時,忽然叫住我,對我說「他(男孩)小時後我們都忙,一直以為他是故意搗蛋而已,上了小學才知道他的病情很嚴重。醫生說我們太晚發現,現在唯一可以做的,就只是教導他一些簡單維生動作…」…那天,那母親哭到天黑…

 

 

雖然,很多疾病、很多問題未必能夠根治,但是及早發現是一個治療的開始;不管是身體上、心理上的可辨識疾病,甚至是嚴重的認知錯誤、反社會人格等人格問題…等等等眼不可辨識的疾病,及早發現都是非常重要的。及早發現才能及早治療。

 

 

不然,在這個由蔡政府主導的無限上綱的無止盡洩恨年代中,倘若你的家人做出任何侵害他人的行為,你全家都會永生永世的被當成罪犯,你家後代會被要求替自己未曾謀面的先祖的罪行,永世的贖罪…這會是多麼可怕的追殺暴行?活在這樣的台灣,你,確定自己是安全的嗎?

 

 

世界已經夠亂,人心已經夠悲,政府還來火上加油…

 

 

這世界關於人權的每一步路,走的都是如此艱辛而緩慢,而,一個惡意且威力強大的意識,就足以毀滅數百年來的人權進程;像川普,像蔡政府,明擺著蔑視人權,用著扭曲的刻意選擇性事實,正在摧毀人類的人權進展…

 

 

或許我們奈何不了這種可惡的強權,但是就因為這世界被這些惡權勢所操控,我們更需要從自己本身保護好,不要隨著惡權勢的操弄,去粗魯了自己的人生。同流合污是下下之策。

 

 

對於被國小學生鹹豬手的事,我依然耿耿於懷;我抱著幾乎不可能的希望,希望那位年輕父親回家後,會好好的和那而子談一談;當然我也恐懼,或許我是在縱放未來的一個嚴重性侵騷擾犯罪的發生…我陷入兩難…

 

 

這世界,怎麼這麼的為難人?這該死的政府…妳清算別人,種下惡因的同時,都沒想過因果的存在嗎?

 

 

曼德拉的風範,哲人已遠…我們活在索多瑪之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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