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下筆寫這一篇文章,我心裡的不捨之情和傷痛,非常炙心。這會是一篇,對事件所有參與者來說,甚至是對我們社會上不相干的其他人來說,都非常疼痛的文章;我必須先提醒,如果你是事件相關人,如果你太玻璃心,就別過頭去,別看了吧!

 

 

因為事件很繁雜,因為還是想盡可能的保護受害者,所以我將在這一篇長文中,大量引用優秀網友評論文章的概念(並且希望如果你有興趣,能前去拜讀一下我提起和未提及的優秀網友文章),或許會造成你閱讀上的重大負擔。

 

 

為了把狀況做盡可能的說明,所以我會做許多「社會概念」上的環境心理狀況解釋,那些解釋都是有其用途的,可以幫助你更加理解這個事件;但是當然,文章的篇幅也必然增加。並且,請原諒我,因為我個人對這事件感到極度的悲傷,所以用詞可能會牽動你悲傷的情緒。

 

 

但是既然連我這個下筆的人都這麼的痛苦,那麼為何還要寫這一篇文章?而且已經事發這麼久,我都已經保持我的緘默這麼久的時間了,為何現在又寫這一篇文章?原因是非常多重的。

 

 

就如同我寫其他文章的初衷一般,『只因為我知道』,所以我必須寫;你可以不看。我個人的立場是,在心理系學到的知識,對我來說幫助很大;我也因為讀過心理系的經歷,得到許多他人眼中的另眼相待;雖然這種另眼相待對我來說是一種困擾,但是不可諱言的,所有擁有心理系相關經歷的人,都受到心理系這三個字的一些好處和傷害,就因為如此,更是不能只想享受好處,卻在遇到危機時埋沙…

 

 

我自嘲,或許就因為對那些心理系的掌權者來說我不夠格,所以我沒有拿到心理系的參與門票,讓我今天能夠以一個,有一丁點關係,又沒有關係的外人的角度,對我所知道的部分,直言不諱,而不用擔心說話會毀及學術清譽或者妨礙自己的前途。

 

 

上面兩段文字,合計286字,我提起「心理系」多達六次共計18字,佔有這兩段文字15.8∞%的篇幅;你看了這兩段文字,是甚麼感覺?

 

 

不管我想要表達的感覺是甚麼,你心中的印象,對「心理系」三個字,是非常鮮明的吧!你會不由自主的,將寫出那兩段話的『人』,和『心理系』三個字形成一種連結,是吧!仿彿這樣說話的那個『人』,就如同是『心理系』的代言人一般,受到心理系三個字的光環保護,也像是擁有了令人恐懼的權威一般…雖然在我的狀況中不是事實,我也真的沒有代言心理系的能耐。

 

 

以上這段話,就是我非寫這篇文章不可的其二理由。

人世間許多的傲慢,藏在細節中…

●如果我們只知道享受光環,卻失去自省的能力,那麼,以「人類心理」為出發的心理研究,就會失去存在的意義…

●當然,我只是個有相關經驗的外人,沒有代表全部心理系發言的資格,請將我的言論看成我的個人意見。

 

 

我們社會一般人,是恐懼心理學的。不管我如何再三反覆的解釋:「心理學是一種統計科學,是大量依賴正確假說推論做成結論的一種假說推論學」,對一般人來說,還是會把心理學跟神祕學畫上等號,以為一個讀過心理學的人,就可以把一個人一生的虧欠全部一眼望穿…

 

 

大概也就是因為這種對於心理學的恐懼誤解,使得某些心理學界的人,一直在「心理學」三個字的保護傘之下,遺忘了「以人為本」的初衷,忘記去「每次都要歸零,從人的角度出發」的心理學共識。

也大概是因為相同的理由,讓網路評論發達的台灣社會,對於輔大性侵害事件的評論言語寥寥可數…相對其他相似事件,我們社會對這事件,相對異常的沉默…

 

 

可你也別忘了,所有學問,也都有學得好和學不好的人啊…所有學問,都是還在發展建構中的,需要不斷更新…

 

 

以上,是你必須先了解的前提。現在,讓我們切入正題。

 

 

關於事件經過,張娟芬女士、王丹先生、苗博雅小姐、人渣文本、維基百科、商業週刊、蘋果新聞、呂秋遠律師…都有很精彩的敘述;其中關於事件的經過,我個人以為,以維基百科最詳實,以呂秋遠律師的文章最簡捷直接有邏輯,想要搞清楚事件來龍去脈的人,可以前去拜讀參考。

 

 

既然我一開始就點明,我身承心理系教育,所以,我也將從心理推論的角度出發,試著去揣測,到底是何種心理轉折的作用,讓事件演變至此。所以,特此聲明,以下只是我個人的旁觀者推論,沒有採訪過當事者,沒有任何的印證,不正確是正常的;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不是從誣陷的心態出發,是從解套的角度試圖理解這個傷痛。

 

 

『1.輔仁大學,為何會放任事件演變到現在的狀況,才出面發表聲明?』

輔仁大學,正確名稱是「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」,這個 Catholic 單字,象徵的是「天主教辦的學校」,是直屬於天主/教宗管轄的領域,是「每一個國家只有一間的天主教學校」的地位。當然,倘若有一天羅馬教廷和大陸建交,輔大的天主教大學的地位,就會被取消了,就換單純只是一所私立大學。但是在那之前,輔大除了是以天主教教義為宗旨興建的大學之外,還有外交上的邦交意義,更負有宣揚天主教義的職責。所以,輔大的地位,並不單純只是所大學。

 

 

輔仁大學的很多教育理念,是以相信人性,相信人類的free-will(基督信仰中的重要概念)為基礎而出發的;並且基於基督信仰數千年的發展史,以往在歐洲古代,學術是為了宣揚宗教教義而發展的,學術一直是基督信仰發展的根基,也是基督信仰重要並且極力保護的人類文化資產,因此,從數千年來宗教發展史中,天主教教廷從中學會的寶貴經驗,就是「尊重學術」、「不以宗教干預學術」的,從旁協助保護的角色。

 

 

也因此,輔仁大學的校長,會在那封2016年9月25日發出的《致社會的公開信》中提起,曾囑咐夏院長「不要再爭辯」等等的文字,我個人相信這件事應該是真的發生過,並不單純是為了要和夏院長切割,或者是因為對匿名者的攻擊心生恐懼,或者是因為社會輿論譁然等等理由。

 

 

當然,以我對輔大非常粗淺的瞭解,我認為,輔大當然是恐懼匿名者攻擊的,輔大的網路建構並不是滴水不漏的安全;輔大也一定是恐懼社會輿論的;這是必然的。或許輔大中也有很多人私心以為和夏院長切割就可以平息爭議,但是我相信輔大並不是全部都是笨蛋。

 

 

輔大在放任事件演變至此的這件事情上,做錯的事情是:太相信校內處理機制、沒有對各系所處理能力緊密的監督、沒有適時的對事件發展監控、沒有對學生和學校管理法規做與時俱進的修正、沒有把「保護受害者」列為優先事項…

 

 

這是一個尊重學術自由和保護弱勢、捍衛學生之間的兩難,但是我個人對輔仁天主教大學的建議是「回歸宗教初衷

 

 

基督信仰本來就是從「被迫害」中發展出來的信仰,基督信仰能夠成長茁壯的關鍵,就是面對迫害不低頭的勇氣;這是基督信仰聖人們和殉道者,流血流淚建立下的道路,是不能夠輕易捨棄的宗教本職/本質。這也是,我一直針對那些濫用「天主」之名,以基督信仰為旗幟,主動迫害同性戀的言論,非常不齒的理由。

 

 

一個從「被迫害」中發展茁壯的宗教信仰,在得勢之後,從「被迫害者」搖身一變成為主動「加害者」,還以受害者的姿態呈現在世人眼前,是對自己信仰的大不敬。關於這種人,我希望  天主的大能可以帶你盡悟前非,早日回歸自己信仰的本質,不然,我就祝福你的信仰是真的,然後我們天主腳邊,最後審判日見;看你的信仰,怎麼審判你主動迫害他人的言論/思想和行為。

 

 

關於輔大的角度,我們先停一下,先來說匿名者的攻擊。

 

 

『2.匿名者的攻擊:』

 

 

匿名者,是一群有電腦專業的駭客,通常是白帽駭客,平常是和你我一樣,為生活打拼的市井小民;他們是一群沒有正式組織、沒有支薪、沒有正式團體訓練的一群「個人」;甚至他們彼此間,可能素不相識。在世界發生太多不公不義的事件之時,在那種連外人都不忍卒睹的悲慘事件之前,這些沒有組織的個人,堅守著匿名者規範,會在這時候出動,以他們最擅長的電腦專業,做出他們能力所及的抗議。

 

 

匿名者之間也有不成文的鐵規定,如果有人膽敢用「匿名者」的名義,行使私欲,那麼這個濫用匿名者名稱的人,會被其他的匿名者制裁。所以,如果不是再也無法坐視不理的狀況,匿名者是不會也不能輕易行動的。

 

 

不管他們的合法性,匿名者的行動,代表著社會群情嘩然,代表太多人已經無法再坐視不理。這,是匿名者出現的必然原因,是事件相關人都應該正視的警訊。

 

 

只是,匿名者,這次你們的攻擊,搞錯了主要目標了。

 

 

的確,輔大是事件的發生場所,難辭其咎;被這種程度攻擊,也是可以理解。但是,你們宣稱的目標是「要加害者出來面對道歉」,倘若以你們宣稱的這個目標來說,你們就搞錯標的了。

 

 

加害人家中可以為了這次事件雇請三位律師,這代表該員擁有資源是比一般人更多的,人家未必需要「輔仁大學」這一個文憑。攻擊輔仁大學,就算輔大再恐懼,他們畢竟也是一所天主管轄的大學,於情於理都不能出賣學生個資。輔大對加害者來說並沒有強制力,無法逼其出來面對道歉。所以,你們的攻擊對輔大是一個警訊,可以讓輔大思考一個學校的初衷,可以迫使輔大去建立更完善的學生保護機制,卻對加害人來說無關痛癢。

 

 

因為我非常孬,沒有資源,也真心恐懼惹怒匿名者的下場,所以,關於匿名者我就說到這裡,請海涵。

 

 

『3.事件的歧異:』

 

 

會讓匿名者看不下而行動,會讓我們社會群情激憤,連我這種原本希望藉由保持緘默來保護受害者的人,都出來撰寫文章的理由,第一個原因是我們再也受不了眼睜睜的看著受害者被二度、三度…無限次傷害的這件事。

 

 

第二個原因是,當這件事情被公開發表在臉書的那一秒鐘開始,這件事情已經不再有隱私性,已然成為一種可以討論、必須思考的公共議題…社會共同的傷痛…

 

 

而抱持相對立場的那些,你可以學商業周刊稱他們為夏教徒,你可以用任何你看到的名稱去稱呼他們,那是你的自由;但是他們抗爭的主題,從來都是工作程序的議題,而不是性侵害事件。

 

 

所以他們才會一直和一般人,甚至和受害者之間,發生雞同鴨講的狀況。

 

 

再繼續談下去之前,必須先補充更新的前題如下:

※性侵害事件,已於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2016年1月認定犯行確定(因為在受害者身上採到嫌犯的DNA檢體),決定不採信男方的辯詞、而依乘機性交猥褻罪起訴。

※但是法院審判程序還在進行中。還未到最後判決確定。

※2016年2月初,輔大方面,受害者補交起訴書補開一次性別平等委員會,補充證據重判為性侵,校方欲將對方退學。可是犯嫌在退學決議之前已然自行休學,所以校方無法將之退學。2016年九月,犯嫌申請復學,引發社會第二波激憤。

 

 

『4.事件之初:受害者男友的臉書控訴文』

 

 

不知你是否記得,我曾寫過一篇《112  你別殺了我的【台灣夢】!》,文章是以我所知道的,那些對台灣有著夢的大陸朋友的概念出發的;事實上,大部分會來台灣旅遊、想來台灣看看,甚至是進一步想來台灣讀書、生活的大陸朋友,都是對台灣非常友善、對台灣抱著一個「台灣夢」的綺思幻想而來的。基本上,這些人之中有很大一部分的人,可能比一般台灣人,還愛台灣。

 

 

在很多人急著批評受害者男友528po上臉書的控訴文(2016年5月28日,受害者男友在臉書發出一篇控訴文)時,很多人都忘記了,這是一個,抱著台灣夢的對岸優秀青年,使出了洪荒之力,才能來台灣圓他的台灣夢…

 

 

是的,連我都在當初第一次看到這個男孩的528po文時,我也罵了這男孩好幾句,當時的我,也認為這男孩衝動到匪夷所思、用詞失當,更重要的是,他「賣」了他的女友,他讓這個女孩,將要面臨,一個性侵事件受害者在台灣生活永恆的悲慘…我曾經氣極這個男孩的po文。並且,我也曾對於後來男孩忽然間就消失的狀況,非常不諒解過。

 

 

但是當我認真去找了資料,我發現這是一個來自大陸、事件發生時已經畢業。受限於簽證問題需要回到家鄉、為了陪伴女友處裡事件已經滯留台灣將近一年時間的男孩時,我終於能夠理解其中不合邏輯的弔詭之處了。

 

 

從一個男孩的角度來說,先不論國籍,先不講文化差異,任何一個好男生,因為自己去參加自己的畢業典禮,沒辦法陪在女友身邊,讓女友發生意外。光是這一點,就夠讓一般男生自責到想殺死自己了。

 

 

更遑論,這個男孩,親眼看見自己女友事發之後衣不蔽體的現場,卻一時誤信人言,協助疑犯將女友清潔,這種形同是滅證的舉動,幸好沒有清潔完全,否則也無法從受害者身上找出疑犯DNA。換成任何一個男生,或者任何一個人類,有誰不會發瘋?

 

 

再講文化差異。大陸和台灣雖是同文同種,但是因為政治因素形成的隔閡,以及生活環境、文化過程的差異,事實上,兩岸人民對很多事件的看法是存在極大分歧的。

 

 

台灣雖然繼承了許多中華民族優秀的文化,但是也繼承了許多文化遺毒。像是男尊女卑的隱性慣性、父權主導的習俗、還有對於處女情結的糾葛,相對於台灣,大陸經過文革之後養成的思考習性、一胎化的影響、男女平權的倡導和現況,都比我們台灣進步很多。處女情結雖然依然隱身在所有中華文化中,但是對於處女情結如此明目張膽的主張和歧視的中華文化區域,應該就只剩台灣了。

 

 

並且,不論男孩家是否有權勢,那也不及於台灣地區。事實上,男孩在台灣是無親無戚,不了解台灣的慣性,不理解台灣的文化歧視、不明白台灣人處理事情的方式…。換成是你,設身處地一下,眼看著對方搬出三個律師、一堆說客那麼大的陣仗,無權無勢,也無法擺出那麼大規模的回應,更無法去實際上傷害對方的你,只能依賴學校的處置;但是隨著自己簽證到期回國之日迫在眉睫,事件卻也拖了一年多無法得到一個公義,心力交瘁又無計可施,你只能向你向來的求援管道去求援,不是嘛!

 

 

所以,男孩堅持po文臉書,想著的是,女友經過校內工作小組會議的程序,隱私早已經不保,也無所謂公開在臉書上洩漏女友隱私的狀況了…

 

 

男孩和女孩不知道的是,他們以為的隱私早已經被公開,其實還是被輔大緊緊封鎖在校園之中,出了輔大的圍牆,其實社會上並沒有多少人知道…女孩只要換了環境、甚至是換個名字,就可以免除現在必須承受的人盡皆知的殘忍了…如此一來,女孩需要處理的壓力,會比現在少很多…

 

 

我並不是說要掩耳盜鈴,但是這個等一下再說,我們先說回男孩的狀況。

 

 

回到大陸的男孩,最多依然只能盡力在網路上發文,但是大家都知道,大陸是封鎖臉書的,在大陸要上臉書,必須要翻牆,那並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的事情。我相信男孩回大陸以後還有嘗試努力支援他的女友,不然不會連大陸網路都開始討論起這起性侵害事件。所以,台灣輿論一面倒的譴責男孩,說他把事情鬧大後,拍拍屁股就走人,我認為,這樣的評論,稍嫌惡出發了。大陸到台灣,並不像台灣到大陸那樣的方便,並且,又因為那該死的政治因素,現在大陸朋友想要來台灣,根本就非常困難。

 

 

而我最擔心的只有,獨留台灣,一切被揭開赤裸裸的女孩,該怎麼活?

 

 

我必須說實話,事情發生到現在,我已經說這句話不下百次了『女孩還沒被逼到去自殺,真的是堅強的太可憐了』。

 

 

再說起男孩po文中,那堅定且不容質疑的控訴用詞,那是源自於文化用詞的差異。首先,必須先考量到文化大革命那個悲慘歲月,很多人被迫「交代」自己、「澄清」自己、「證實自己的清白」。那是一個,「未經證實,人人皆有罪」的思考模式,和我們的「未判刑前,人人皆無罪」的假設,從根本性就不相同。

 

 

有和大陸朋友相處經驗的人,可能會發現,他們的語氣通常都非常堅定而自信,他們的用詞通常都非常尖銳而一針見血,他們的質疑都往偏鋒走…;對於不適應不習慣他們用詞的人,會經常出現誤以為大陸朋友的說話,是不可商量、沒有轉圜、惡出發的攻擊性言論。

 

 

但是這卻是我們台灣文化的偏見。大陸朋友只是從小在那樣的環境中長大,那本來就是他們的環境用詞方式,並不代表他們在跟你吵架,或者是惡出發的控訴於你。撇除我最討厭的政治因素來看真相,其實優秀的、非常願意聽你高見、非常想要和你溝通、非常盼望和你達成共識,願意大家各自修正的大陸朋友,所在多有。我們以自己台灣文化環境用詞,去誤解讀別人,造成的誤會,這並不是用威權就可以強迫人家改變的。

 

 

這種文化差異造成的心理層面的不同,倘若是別的系所長輩不理解,我還可以體諒;甚至於那些他系所教職員、行政人員,對這種心理文化差異,存在誤解,我雖不滿意,但是也願意稍加寬容。但是,凡事必稱心理出身,總是將哈佛諮商心理博士學位掛舉高處的夏前主任,有教育學系背景的您,主持台灣大小諮商心理流派的您,別人不知道這些事還情有可原,您,怎麼這次會忘記這麼多事?

 

 

您怎麼忘記了,您面對的是一個,來自異文化、心急如焚、也受著傷、自責並且哭喊向您求救的PDST孩子?

 

 

或許這個孩子用詞不遜、您感覺冒犯了您,可是我真心希望在您充分冷靜的數年之後,您能心平氣和的重看那篇文章,你會看到一個無助、向您伸出手,希望您救救他的一個異文化孩子的哭泣…

 

 

身為一個教育者,難道真的,保持權威有那麼重要?教育者的權威,真的凌駕於孩子們的哭喊聲嗎?身為一個位高權重、氣度寬宏的長者,難道不能吞下那口氣,將那受傷的孩子,當成一個PDST病人去對待嗎?其他系所我不敢做這樣的要求,但是「以人為本」的心理學系,不能把人類的傷痛,先擺在第一位嗎?

 

 

我知道,在您的角度來說,事情是在您不在時候發生的,很多說法和處置,並不是您直接授意的,讓您感覺氣憤的是,為何那些別人做出的處置和說出的話語,連同他人混亂的情緒,全都一起被說成您的指使或者您的授意,您感覺被冤枉。

 

 

可是,今天那幾個孩子,就是向那些您眼中的其他人求救未果,所以才想向您這個系所主任求援。語言或許失當或許不夠恭敬,但是,您忘記他們受到人身侵害了嗎?依您宣稱的經歷,難道您諮商輔導的對象,全都畢恭畢敬的接受您的諮商輔導嗎?受害者有混亂的思考,受害者有過激的用詞,受害者有不理性的無邏輯的連結假想,甚至是受害者產生被迫害妄想…,不都是心理諮商/心理治療/心理輔導中,很正常的狀況嗎?您,身為台灣權威的您,怎麼可能會忘記這些,最重要的心理治療學基礎?

 

 

我理解您自認是個單純做研究的人,不是以心理諮商或者心理諮詢的實際操作,做為終生職志;但是就算只做研究,您做的也是心理諮商/心理諮詢相關研究啊…難道單純理論派,就可以撇除「以人為本」的因素嗎?

 

 

就算是大學教職,據我所知,台灣並沒有「研究教授」職位,台灣所有的大專院校教職,都是必須在研究之餘同時兼顧教學,並且在校方有教授的專業相關問題時,提出協助的,不是嗎?沒有受害者同理心的心理學,太可怕…

 

 

難道,在這個悲慘的事件中,只有受害者一個人,並沒有那麼想當受害者嗎…

 

 

位高權重、學識豐沛的您,難道不能看在PDST的份上,對這些無知小輩,輕輕放過嗎…

 

 

『5.事件引爆點:受害者的道歉』

 

 

受害者的道歉一出來,我真的看了一陣暈眩,差點就站不住將欲跌倒。

 

 

女孩,妳這個笨孩子,誰叫你出來道歉的???你到底都交了怎樣的朋友?你身邊都是些怎樣的人啊~~~怎麼沒人阻止你做這種形同公然自戕的行為?

 

 

女孩,你不知道的是,你的道歉聲明,姐姐我是看一次哭一次。還有那些逐字稿,我甚至譴責自己,如果晚生個十幾年和你同系所,我一定就算再害怕,也會為你,在第一時間,牽著你的手,硬拉也要把你拉走出那個會場…那並不是你應該承受的…

 

 

有幾篇文章,我希望大家再辛苦一點,撥空看看,其一是「熱血史丹利大叔應援團」9月22日的po文;其二是風傳媒2016年9月24日刊出的「李又宗觀點:輔大性侵案,兇手不只一個」;其三是「史丹佛性侵案」。

 

 

我能理解,很多有心理相關經歷的人,未必是害怕自己前途被傷害,很多心理人,是和我一樣,想用緘默保護受害者,畢竟,每提一次受害者名字,對受害者和他的親朋好友來說,都是傷害。所以我在這裡懇求看我文章的你,勉強自己,將受害者名字從你記憶中抹去。這是我在面對我們社會文化習性,無計可施之下,卑微的請求;謝謝你的配合。就算你與受害者擦身而過,而你認出了受害者,也請你善意的,假裝不相識。有些時候,不言不聽不視,是一種對受害者的溫柔。

 

 

我也能理解,為何會有許多心理人、或者輔大人站出來要求受害者道歉,說受害者連累心理學、連累輔大校譽的說法;但是親愛的心理人啊,看看史丹佛性侵案,想想自己,我相信你們只是一時糊塗…

 

 

自詡為心理人,享受著心理學的光環,就要有雅量時時刻刻自我審視,我們說出口的這句話和這一個想法,是從心理學出發?還是從他處出發?如同書本上說的,心理學是一門還在建構中,還有許多未知可以探索的空間的學問,心理學在短短百餘年間,從佛洛依德性心理學開展,到多少前輩先進紛紛建構學說,心理學已經不再以性心理學為一尊,也不再依賴夢的解析為診斷;這,都是真正心理人的雅量:「永遠容許自己學問被推翻,並期待建構一個更正確學說的空間雅量」。因為,心理學的存在,就是從人心的悲傷和痛苦出發的,如果失去這種認知的能力,心理學才真的會像是,網民說的,沒有存在的價值。

 

 

如果連事必自詡為心理人的相關人等,都無法堅守「以人為本」的初衷,那麼,害這個學問丟臉的,將是自己,並不是受害者。

 

 

從史丹佛大學性侵案之中,我們可以學到很多。史丹佛大學性侵案的受害者,並不是史丹佛的學生,但是許多史丹佛在校離校的校友、許多史丹佛相關系所人士、教職員、許多美國人,紛紛站出來以實際行動支持受害者。難道這些人讓史丹佛丟臉了?不,就是這種充滿自省勇氣的史丹佛人,才讓史丹佛更加的偉大。美國並不是像川普說的,因為經濟實力偉大;美國之所以偉大,是因為美國人之中,有許多,為了追求正義,再害怕也不顧一切的市井小民,是這些人,讓美國偉大的。

 

 

真正的勇敢,並不是無所畏懼。真正的勇敢,是我真的害怕的要死掉了,卻還是會為了你挺身而出。這才是真正的勇敢。

 

 

史丹佛校方,對史丹佛性侵案做出決議,他們決議,該名性侵犯,終生不得以任何身分進出史丹佛校區。

 

 

這並不是罔顧加害者的受教權,這是史丹佛校方,雖然無奈,但是為了更多數其他同學的安全,也是為了校方表明「有些錯誤,一次都嫌太多」的立場,為以後的史丹佛,建立一個對史丹佛人來說,更安全的校園環境。

 

 

我個人看著史丹佛校方聲明,我個人將它解讀為「我們希望你(加害人)在他處精彩,我們希望你能記取這個重大的教訓,從此痛改前非;但是,為了樹立起史丹佛“有些錯誤一次都嫌太多”的規範,我們拒絕你(加害者)再以任何身分、形式進入我們的校園。並且祝福你在他處有個精彩的人生」

 

 

如果校方把加害者的人權,看得比無辜受害者的人權更重要,我將如何看待這所學校?如果校方對於這種嚴重人身侵害事件,以「可以教化」為名,放任其自由在學校行動,那麼,我要如何安心,讓我的女性後輩、甚至是任何女孩,自由獨自的,享受輔大優美的環境而不感覺恐懼?

 

 

是,如果校方要兼顧加害者人權,也是可以,那麼我會希望,校方有24小時監控機制,或者其他萬全的預防手段。畢竟,性侵害這種事,沒有人可以因為任何理由就侵害他人。

 

 

史丹佛性侵案的主角父親否認兒子的行為是一種暴力犯罪,那位父親在審判之前告訴法官,宣稱他兒子had already paid “a steep price ... for 20 minutes of action”活了20年,就只是犯了這「20 minutes of action」,還是因為酒後亂性,認為他兒子不需要坐牢,因為該名父親宣稱,以往自己兒子總是食量很大,事發之後,兒子幾乎食不下嚥,只是維生的食量,該父親為此大感不捨,認為自己兒子已經受到太多的教訓(英文部分摘自theguardian.com文章篇名為《‘20 minutes of action’: father defends Stanford student son convicted of sexual assault》,中文部分摘自bomb01.com,文章篇名為《史丹佛大學游泳明星強姦女生卻死不認錯,直到法庭上他爸爸說出「神奇言論」…大家才懂都是爸爸教的!》)。

 

 

對加害者親屬來說,會心疼自己親人,認為自己親人已經得到比他應得更多的懲罰了,是人之常情,可是,難道只有自己親人才是人?別人家的女兒,一生心裡永遠抹不去的創傷,又難道是應該的?

 

 

我們社會中,總是譴責受害者,這是一種我無法忍受的霸凌。不管任何理由、不管甚麼樣的穿著和打扮或者言行,沒有人應該被性侵。就如同李又宗觀點這篇文章中描述的,沒有人應該活該受到侵害。

 

 

我承認,我很幸運沒有受過這種侵害,或許很難真正的去設身處地受害者的真正心情;可是說出這些話,又讓我非常難過,為何沒有受到性侵害,會是一種幸運?不分男女,不分年齡、不分權勢,不受到侵害,不應該是人身自由的最低限度保障嗎?

 

 

最後,我有一封寫給女孩的公開信,我並不在乎女孩有沒有看到,如果會引發女孩的傷痛,我寧可她不看見。所以,一切隨緣。

 

 

親愛的女孩,對不起,我們這些前輩,沒有讓這個世界更安全。我無權無勢,保護不了你。對不起你…

 

 

在我知道事件的這三個多月以來,我一直保持我的緘默,因為我希望,如輔大所願的,將這個事件鎖在校園圍牆之中,我私心以為,那對你來說,會讓你少一些,面對社會輿論的壓力。我以為,那是我最低限度能為你做的,除了看著,我也一直為你祈禱著;就算你從來不知道,我今天也想告訴你,心疼你而為你哭泣的人,所在多有。

 

 

有一些事情,並不是身為受害者的你需要面對的。

 

 

別人有沒有按照他們的工作程序做好他們的工作,不是你的責任;別人有沒有增加工作負擔,也不是你應該顧慮的。別人的名聲和清譽,取決於他們自己的言行/思考和做法,那更是與你無關,是你無法左右,是你無法負起責任的事。你只是個無辜的受害者,如此罷了。

 

 

千萬不要覺得,會受到侵害是妳的錯。妳穿了甚麼,喝得多醉、走到哪裡,那都不構成你應該受害的藉口。

 

 

倘若心理系會因為這件事蒙羞,如果心理學會因為這件事而被大眾唾棄,那只是代表,這是個虛而不實、譁眾取寵的偽科學,這種只會給自己添加光環的學問,廢就廢了吧!至少我這個半心理人,會與你同在。

 

 

親愛的女孩,很抱歉,我們這些前輩,並沒有能夠成功扭轉台灣社會文化環境,台灣的社會,依舊是一個,對任何形式的受害者而言,極度不友善的環境;像是同性戀者,在我們社會就一直被無底線的追殺…政治上、學術中、各式環境裡,強凌弱、眾暴寡,弱勢轉身成為強權之後,做出更加殘忍的暴行…。

 

 

並且因為這次事件鬧得太大,所以,無計可施的我,想建議你,在你畢業前兩個月,請你去改名,我也挺喜歡你的家族姓氏的,可是就因為你的家族姓氏特殊,我擔心你承受太多不必要的壓力,所以,如果可以,希望你的長輩可以和你共同商量,看是否有改姓氏的需求。

 

 

很抱歉,這是整個台灣社會文化的問題,原本不需要由你這個無辜受害者來承擔的…我卻只能用這種無禮的建議來試圖保護你,瞧,姐姐我多無能。

 

 

嘿,別安慰我,我的悲傷不是你的責任。

 

 

你有聽懂嗎?傻女孩。就算你讀的是心理系,我們都清楚,讀心理也分許多科別,不是每一個讀心理的人,都是吉普賽算命師。就算是一個性格測寫,也有寫的很爛的的心理人,不是嘛!你不要再聽那些鬼話,不要再被那些「你自己讀心理,應該可以自療」的鬼話制約了。

 

 

如果讀心理就象徵可以自療可以自給自足,何不乾脆說讀心理可以無性生殖!不是嗎?你笑了嗎?

 

 

有時候,人的問題在於過度努力。當你一直過度執著於某一種努力,一直硬逼著你自己去堅強,那往往造成注意力窄化,無理性的聚光燈效應,這種時候是更加的危險的。讀心理的你,是不是忘記這件事了呢?

 

 

如果想哭,就哭吧!如果笑得出來,你笑,姊姊挺你。就算你又哭又笑,請你要想起,沒有人有資格,說你的感覺不真實。

 

 

傷痛可能永遠不會過去,我們只能學習跟自己的傷痛共存。但是這些傷痕,不是你有罪的證據,不要像那些人一樣,不要搶著當一個受害者。

 

 

我親愛的心理系女孩,我沒跟你有過任何接觸,可是單從你幾篇文章的文字邏輯中,我單方面猜測,你是個老是喜歡把責任往自己肩膀上堆的傻姑娘。你太逞強了,這樣不可愛喔!

 

 

我希望你學著示弱,學著接受別人的保護,不要總以為「非我不可」,你得知道,我們不是救世主,不要總是想著成全別人的期待。嘿,你的人生,才正要開始精彩,好嘛!偶爾回過頭來,看一看你自己;想想你自己的需求。

 

 

親愛的我的女孩,最後一件,一定要你聽到的事,你給我記住,你不髒。

 

 

 

 

如果非常湊巧的,女孩有看到我這篇文和這封信,我希望你沒有因為我的任何文字而受到傷害,倘若讓人驚喜的,你願意跟我說話,隨時歡迎你傳私訊給我。我雖不經常上線,但是只要看到訊息,一定會回你。

 

 

其他人也是,只要大家能容忍我可能會晚回覆,我歡迎任何公開或者私下的留言。

 

 

希望 主的大能,溫柔的安撫受傷著的任何一個你的心。就如同 祂安撫我一般。

 

 

祝大家,颱風平安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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