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小燈泡的歡送會。祝可愛的小燈泡,一路好走。
這一篇,是十天過後系列的第四篇;今天我要說懲罰。
大家一直非常憤怒的,喊著要給嫌犯處以死刑;並且直接的,遷怒到廢死議題上,讓沉寂已久的廢死議題,又開始沸沸揚揚…
而我,想要跳脫一下思考,問你一個問題:「你想要給嫌犯死的想法,原因是甚麼?」
我知道你一定會不假思索的回我:為了正義、為了公理…;甚至有一些人,可能會因為無法理解我的動機,很想大聲罵我,對我喊說「那種禽獸,不給他死,天理難容!」;有些人更會以為,我是想替嫌犯說話,所以才會問這種蠢問題,是嗎?!
其實,我問這個問題的理由,是想知道,你對自己的思軌運作的過程,有沒有自我覺知。
你現在非常疑惑吧!別急,讓我們再一次的回到盤古開天,重頭說起。哈哈。
事實上,所有理由都是對的;所有答案都是對的;差別只在,你對自己想法意識能力的深淺程度的問題。
對於任何的罪行,那些公理、正義,甚至是血債血償…等等的理由,都只是表層的理由;再深一層的理由,是「一般人,對死亡的恐懼」。更深層的理由,才會是依照罪行的輕重,予以合適的懲罰。
這是怎麼牽扯到這裡的?
「人類最深的恐懼是死亡。」這是指一般人的狀況而言的。
所以,面對這種,我們匪夷所思的可怕罪行,我們直覺想到的,就是用我們自己最最恐懼的死亡,去處罰那個壞人。所以,大家才會不假思索的,一直喊著要給他死。
也就因此,期待壞人被處死的想法作用之下,一般人直接想到廢死議題中,那個倡議廢除死刑的呼求;一般人直接的產生了焦慮,擔心在這種廢死議題的運作之下,這種犯下可怕罪行的壞人,可以逃過死刑;因此,開始攻擊起廢死議題,越來越意氣之爭…
所以,其實這次的問題,並不是廢死不廢死議題的問題;是我們擔心壞人得不到相應的懲罰的問題。因此,大家冷靜點,好嗎?
【面對任何事,無限上綱,無限度的擴張牽扯,只會模糊焦點,讓你更無法處理好事情和情緒。所以,不管面對任何事,我們一定要記住,不要因為著急而壞事,不要因為情緒而浪費力氣,提醒自己,聚焦回到你最應該處理的人事物標的上!】
好,回到「懲罰」。
因為人類很弱小,所以,我們會希望一個,比我們自己強大的第三力量,來替我們討一個公道,懲罰傷害我們的人;所以經常性的,我們會對司法寄予過多的期待,卻往往忘記,法律只是最後一道防線,法律並不是我們人生的指導原則。
雖然基於我的信仰,我認為,決定生命的生死,是 神的權利;而同時間,基於我身而為人的身分,我也堅信懲罰的必然;所以,在廢死議題上,我的確是茫然而無法選擇立場的。但是,至少到現在這一秒,我仍然是相信懲罰的必然。我相信,人類的發展還沒有走到最終,人類的道德還不足以使人類做到自制;所以我認為,懲罰依然有存在的必要。
就因為我依然相信懲罰的必然。所以今天我想跟大家聊一聊懲罰。
在你的認知中,怎樣的懲罰,才是最合適的?
犯罪的就剝奪其自由(我們現在的監獄,就是這種,自由剝奪)!
可怕罪刑,就給他死!
這樣子的刑罰,你認為是最合適的嗎?我持反對意見。
舉個例子,就拿鄭捷來說好了。你認為鄭捷害怕死刑嗎?他已經不只一次,抱怨為何死刑判決,要等這麼久?他一直在認罪,非常配合調查,還堅持不道歉,並且對家屬表示「如果我是你,我一定不會原諒…」這一些的說法。你覺得對鄭捷來說,他害怕死亡嗎?
懲罰的目的是甚麼?為了讓他悔改、為了讓他不敢再做、為了讓這種事不再發生,這才是懲罰的意義,不是嗎?
像是市面上,有些父母,因為自己害怕丟臉,所以,每次都用讓小孩丟臉的方式,想要懲罰小孩,希望小孩不要再做某件事。
→這樣的結果,只會教出容易屈服在他人淫威下,或者是教出反向情緒狂暴的小孩;這種種錯誤的懲罰教導方式,只能教出低自尊小孩(關於心理學中的自尊,請回看《073 說起正向心理學之前...》);這樣的事,對父母對小孩對世界,都不是好事。
這是心理學中的增強理論:
想要增加某一種行為出現的機率,就使用正增強。像是行為出現時,給予相應的獎勵,使其產生愉悅感。
想要減少某一種行為發生的機率,就使用負增強。像是行為出現時,給予相襯的懲罰,使其產生厭惡感。
因為每個人都不同,就算是同卵雙胞,也是完全不同的個體;所以,懲罰應該要依照每個人的犯行,給予對他而言,相襯的恐懼負增強。如此一來,才能達到遏止行為出現的可能。
像是我提過的下流老人現象(請回看《080 『下流老人』!?!難道你在罵人嗎?》)。對那些日本的「下流老人」來說,他巴不得你將他抓去關,在牢裡有吃有喝有地方住,有人照顧還有醫療,只是少了對老人來說不需要的行動自由;與其在外面餐風露宿,坐牢簡直就像是天堂。
你一直用你自己的恐懼,想去懲罰別人,卻一直失效的原因,就是:對方不是你,對方未必有你的恐懼。
是的,用我們自己害怕的,去對待別人,非常的洩恨,感覺非常的痛快。
這種行為,會讓我們感覺洩恨的理由,卻是源自於我們自身的恐懼。我們「自己覺得」某件事讓我們很害怕,所以我們就讓對方遭遇到某件事。
我們以為這樣就能讓對方感覺恐懼,可是卻往往事與願違。原因就是「你的恐懼,未必是別人的恐懼!」!
這段話的意思是:【你一直想用自己的恐懼去懲罰別人,卻完全忘記了,對你而言的恐懼,對別人也是恐懼嗎?你的恐懼,別人也會害怕嗎?】
在這裡岔一個題。歐體系的監獄,與美體系的監獄,對於人犯的對待方式截然不同。美體系的侮辱、剝奪權利懲罰,那是源自於美國文化中的「天賦人權」的概念;美國人相信,人權是最珍貴的,所以,對於犯刑者,剝奪其權利,就是最嚴重的懲罰;但是這樣的懲罰,往往再犯率是非常高的;因為,這種權利剝奪,並不是永生永世的,所以,只要忍過一段時間,被剝奪的權利,就可以再恢復。
但是,歐體系的懲罰,卻讓我們這種血債血償思想的民族,非常難以接受。歐體系的懲罰,它剝奪的是「對個人而言的最重要」。舉例來說,像是最經常在犯罪者身上出現的「衝動控制不能」。
對一個長期「衝動控制不能」,嚴重到會失控犯罪的人來說,叫他冷靜,簡直比殺了他還難受。而歐體系的懲罰中,視這種「衝動控制不能」的人為病患,所以會不斷教導他、強迫他去控制自己的衝動;如果該嫌犯又發生衝動控制不能的狀況,就讓「治療時間/刑期」延長。
…請你設身處地的去想一下,如果你很躁動,公權力卻一直笑著但是非常強勢的,逼迫你冷靜。你不冷靜就延長冷靜期…你會不會,寧可學著不要衝動,也打死不想再回去了?
→這,也就是歐體系的懲罰,再犯率較美體系的懲罰,來的低很多的原因之一了。
所以,現在是你的自由意識的時間了!
現在的你,必須去選擇,你要的,只是於事無補的洩恨?還是要減少某行為的發生率?
如果對你來說,洩恨還是非常重要,重要過解決事情,那麼,你就必須接受,事情一再發生的狀況。你也必須去承擔這種,壞事輪迴的後果。
但是如果,比起洩恨,你更希望遏止某種事件的再出現;那麼,你就得,真正放下洩恨的思考,真正的用一個,遏止某事件再出現的角度去生活。
不管你選哪條路,我必須先提醒你,不管哪一條路,都會有疼痛,只是至少你知道,對自己的選擇,要心甘情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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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懲罰,就必須一定要提「放下」。
我常開玩笑的對人說,凡事都有時機,報恩有時機,報仇有時機,糾正一個壞行為有時機,任何事物都有時機;只要時機不對,效果不僅極差,還幾乎會產生反效果。
像是,如果一個朋友當你面開了很差勁的笑話,傷到你的自尊。
→如果你馬上對他婉轉的表態,像是:「你這樣說,我很受傷」;對方一定也會對你感到抱歉,頂多嘴上逞強兩句,可是對方以後就不會常常這樣做了。
→可是如果你因為害怕衝突,當下不處理;回家後越想越氣;這樣不僅朋友一定沒的做,或許變成仇人;總有一天你死我亡…
還有像是道歉。當你發現自己做錯事,
→如果你馬上道歉,最差的狀況,頂多做不成朋友,但是也不至於成為仇敵。
→可是如果你等到別人已經自行消化了情緒之後,到那時,你做任何事,都沒有意義了;因為,所謂的別人自行消化情緒,就代表,對別人而言,你已經不再重要。所以等待事過境遷之後的道歉,不僅沒有誠意,還完全沒有任何作用,有時候更會引起他人的反感。
這就是,凡事都有時機。就如同過馬路:
一個三歲的小孩,站在街口,等著大人牽他手過馬路。你會大罵那父母不負責,會非常心疼那個孩子。
一個幼稚園小孩,站在街口,等著別人牽他手過馬路。你會稱讚他聰明。
一個國中孩子,站在街口,等著別人牽他手過馬路。這已經開始給人感覺怪怪的了喔…
那,一個四五十歲的人,站在街口,等著別人牽他手過馬路…你怎麼想?
怨恨和憤怒,也一樣,必須有時機。
就像那個過馬路的例子,小孩子被教導「自己不能過馬路」,小孩子對過馬路這件事,充滿情緒,感到恐懼,這是很正常的。
可是如果你一直讓這個「不能自己過馬路」的恐懼,陪伴著你的人生,不讓這個恐懼過去,不去學習放下這個恐懼;你就會變成,那個已經四五十歲,還站在街口,等著別人牽你手過馬路的可悲。
人生中,一定有一些遺憾,一定有一些委屈,一定有一些情非得已。如果你曾經感受過的任何情緒或恐懼,尤其是憤怒或者怨恨的情緒或恐懼,你永遠不肯讓它過去,那你必然會錯失更多的風景。
如果你一直惦記著口袋中的那顆炸彈,走路時候不時的檢查,那你根本無心去注意誰走過了你的身邊…為何不把炸彈放下?然後去看看,是否你的夢中情人,正巧走過身邊?
這世界上,沒有一定割捨不下的,包含人事物皆然。沒有你一定要忍受的人,沒有你一定要背負的疼痛。
那麼放下,該怎麼放下呢?
放下的第一步驟,就是,決定你要永恆的洩恨?還是要解決問題?
而放下的第二步驟,就是,盡完一切的努力之後,接受結果。
關於放下,我們再找時間來細說好了。今天先到這裡讓你休息。
下一篇,是十天過後系列的最後一篇,我想跟你談,「停止」的藝術。晚安了朋友~晚安了小燈泡~晚安~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