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天已經過去,不知道你的心情稍微恢復一些沒有?我知道我的震驚和悲傷,一如當初…
這十天來,小燈泡媽媽和他們全家人,用他們的最傷痛,徹底的教育了全台灣的人。他們讓我們知道,傷痛不是只有拼命洩恨一條路;不是只有大聲嘶吼、聲嘶力竭,旁人才會感受到你的傷痛…
我真的有很多話想說,所以這篇,並不會比那些新科技文更容易閱讀,但是我非常希望你能撥一些時間,把這一篇,至少看一次(因為我知道自己的文字,並不是市面上那種,容易閱讀的文字結構;如果你只是隨便瀏覽過去,會很難明白我的真正意思,所以,辛苦你了);
因為,這次我要說的,真的非常重要;如果你能聽我的話,最大的受益者會是你自己,次受益是你身邊的人,還有我們整個的社會。
首先,我想先回答一些大家的疑問:
辨識疾病者,有那麼困難嗎?
不洩恨到底有甚麼用?
有病的就抓起來,不行嗎?
懲罰?死刑?
(一) 辨識疾病者,有那麼困難嗎?
●有那麼困難嗎?
以『現在』的情形來說,是!非常異常的困難。
●困難的點,在哪裡?
其實精神疾病診斷的要件,開宗明義就講了:【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困擾】。
這個要件的意思,就如同我一直在文章中提到的,人類所有的情緒(喜怒哀樂悲恐驚…)、行為(因由思考、動機,引發的相對應行為反應),都是必然的。
所有的情緒、行為,像是憂鬱,這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狀況。都很正常。
而,一個人類正常會出現的情緒、行為,要被判斷成【必須要治療調整的精神疾病】,就必須依照情緒、行為的【強度/程度/破壞力/傷害性/成因…】這些評斷標準,來加以評估。
困難的點,我想我舉例說明,大家會比較了解。
曾經我失戀的時候,我只想要靜靜的喝杯咖啡,享受我心中遺憾的情緒,我並沒有哭泣的心情,也沒有覺得對方不好。此時,身邊就突然冒出一大堆,相識和不相熟的朋友們,每個人都拼命要求我大哭一下,或者至少大罵分手的那個人,每個人的情緒都好激動,都像是被分手的是他們自己一樣…
我擺出尷尬的表情,面對他們的激動,我非常的不知所措。我很清楚,那些反應是因為朋友們心疼我,我也對朋友們的心意,感激莫名。可是,就算分手,我也沒有謾罵對方的需求啊!人家也算是一個優秀的人啊!就只是無法相處,對方又沒有殺人放火。
我覺得,如果分手就大罵對方,那不就證明當初我自己的選擇有問題?罵對方不就是在罵自己愚蠢?而且,如果真的不能相處,那麼早點止血分離,不是更好的一條路嗎?要罵甚麼?應該要謝謝人家成全我,放我自由吧!
而我的失戀事件,當初是怎麼落幕的,你知道嗎?為了安撫我朋友們激動的情緒,我只好絞盡腦汁的回想,拼命擠出了一個「對方皮膚狀況不太好」的句子,朋友們才心滿意足的放過我…真的是累死我…欸那個誰,如果你有看到,請你原諒,我是被逼的,我真的不是故意汙衊你的…你的皮膚狀況,其實根本不嚴重,我完全不曾在意過…
→這,就是「現在」,我們的【集體意識】(洩恨+不自省+教訓別人…)!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。
舉個特徵例子,像是,很多可被判定精神疾病的狀況中,都有【衝動控制困難】的狀況,伴隨其他症狀發生。
但是我們社會上,一直強調洩恨、發洩,舉凡你心情不好、失戀,或者甚麼踩到狗屎、隨便亂做的工作被要求重做、同事機車…,你的第一個反應,就是大罵、就是生氣;開車你也暴怒,買個飲料你也火大,客人多問兩句,你氣到像是他侮辱你一樣…每個人,每個地方,都在洩恨,都在生氣。生氣的負能量,滿滿的將我們包圍…充斥在我們的每一寸時空環境之中…
卻沒有人,在第一時間,反省自己的缺失…
我提過很多次,不知道你記不記得,我說過,我們的大腦,會把很多【習慣】,當成自動化的第一反應;很多你的第一反應,都是被你自己,長期訓練出來的。甚至連憂鬱的思考、非理性恐懼、生氣…,很多都是經過你自己,超高超的自我訓練技巧,養成的習慣。只要我們沒有經常自我審視的習慣,只要我們習慣先指責他人,我們的那些壞習慣,就會越來越嚴重。繼續嚴重下去,就會變成精神疾病的範疇了…(疾病判斷,是程度/強度/傷害性…的問題,記得嗎?)
這樣的狀況,讓很多人習慣了【有不爽就要發洩】的思考,但是卻沒有人肯停下一秒鐘,想想是否真的是自己有錯在先…這樣的思考,衍生了許多的糾紛。很多自己有錯在先的人,習慣了這種先指責他人,先發洩情緒的思考模式之後,他的不爽情緒,他的一些莫名衝動,會越來越失控。失控到最後,連殺人都可能發生…
【這種人性的衝動,是每個人都有的;但是,能否自我克制這些源自人性的衝動,在以往,是精神疾病和正常的一個,很重要的判斷標準。現在的判斷標準,卻已然模糊…】
舉個新鮮的自身例子給你聽好了。因為前些時候我家有喪,我曾停筆兩周。在那兩周之中,大部分的朋友,應該是因為不太熟,不知道用甚麼身分安慰我,所以直接不吵我;相熟以及個性溫暖的朋友,給我稍來安慰,給了我時間和空間,不再打擾。少部分朋友,偶爾傳個笑話,閒話幾句,也不要我回應,非常貼心。
在那段時間之中,有個朋友不斷傳訊給我;關於我家喪的部分,他只是一直說他自己不會探人隱私,然後連試圖安慰我的文字都沒有;在那兩周中,他如常的不斷問我一些問題,包含他自己生活中的困擾、還有他看到的新名詞、他不斷想要我繼續為他解惑。
在不到兩周時間的某天,我終於忍不住,回復了一些話給他,內容大概是,「…不安慰我沒關係,連給我時間都做不到嗎?…」,當然我在喪中,口氣非常嚴厲。
這個朋友第一時間回覆我,他很激動的控訴我「無故謾罵」。
等我恢復發文之後,大概這個朋友也冷靜了他自己,他又不斷給我稍訊,一直說他可能得不到我的諒解,很難過之類的話。
說真的,我的大缺點就是心軟;所以,我回了千字訊息,條列他的心態與動機。這一次,他終於明白他自己做了甚麼事,他第一次,不在乎是否會得到我原諒的,真心誠意的對我道歉。
這個人有病嗎?這個人很過分嗎?這個人非常惡意嗎?
不!這個朋友,狀況是比一般人嚴重了一點(我還遇過更更更誇張的「正常人」!),他做的,卻是任何人,都可能做出的事。
◎因為我的口氣真的非常嚴厲(我在喪中),所以他直覺他被我罵了,就直接忽略了我的文字內容。
→記得嗎?我不只一次說過,我們和人對話,第一個聽的是「情緒」。
→覺得被我罵+長期慣性的洩恨+自我保護機制太高張+想要給別人好看+想要教訓別人+…=直接回擊我
這樣的狀況,讓這個朋友,非常的吃虧。從他一直不斷的傳訊給我的這件事來看,就知道他非常重視我這個朋友;但是他這種,遇到任何事,就馬上「開戰」的思考,讓他人生路途上,失去許多重要的人,得到了許多的敵人。
當我們一直不斷的強調的要發洩情緒,強調要洩恨,我們就可能做出這種事。明明是自己不顧念他人的狀況,明明是自己的缺失,到後來卻搞得像是自己被欺負一樣。這樣的狀況,最傷害就是自己。
這種狀況,跟【衝動控制困難】,有甚麼關係?
很多時候,我們的人性衝動,源自我們的情緒,不管是自我防衛的機制、性衝動、還是任何方面的行為衝動,這些人性的衝動,很多都是只要稍加克制,就可以處理的狀況。像是如果你不克制「進食」的衝動,你就會吃進過多熱量,當然你必然肥胖。還有就像是那些變態,因為缺乏克制性衝動的能力,而在路上光天化日的性騷他人,被抓到才來痛哭…哭死你的王八蛋死變態…(如果光是說我的個人意志,我真希望法官大人給那些死變態,永久性去勢懲罰…)
人類和動物,最大的差別就在【衝動控制】;而疾病者和正常人的判斷,理論上來說,也很大程度,可以經由這個【衝動控制】能力,來做初期判斷。
可是我們的社會,以及一些有心人士,長期的教導我們,要緊抓死去的仇恨、要擁抱那些傳說中的苦難、然後要不斷的洩恨、不斷的要求正義和公道…
長此以往,任何傷痛都過不去,甚至是那些,只存在在傳說中的,沒人見過的仇恨,都一直膨脹變形,干擾我們的人生…
像是我自己的例子,失戀一定就非常可憐嗎?無法相處的人,硬逼著相處,是要造成怨偶?還是搞瘋彼此?這世上真的沒有人,因為結束一段不適合的戀情,而感到暢快無比的嗎?不能跟你相處的人、意見和你不同的人,一定是惡魔壞人,一定要殺死對方嗎?
像是行車憤怒,每次我看到亂開車的人,我都會讓人家過。我都半開玩笑的告訴自己「人家有急事」。不管對方亂開車的理由,是酒駕、毒駕、急事、逃命…,甚至是不會開車,或者只是單純粗魯沒教養,我們當然會有想罵他兩句的衝動,可是,以法論法,在法律的觀點,只要他不是現行犯,只要我們沒有充分而直接的證據,我們的任何控訴,都是一種誣告(在證明犯罪之前,人人皆無罪)。
而我們想要罵他兩句的衝動,其實是一種於事無補、只是單純洩恨的行為。既然甚麼都改變不了,那你自己罵他罵到氣死自己珍貴的腦細胞,還搞砸你同車上的所有人的情緒,這豈不是虧很大?
回到正題。因為我們的社會氛圍,拼命鼓勵洩恨、發洩衝動,所以讓一般正常人,也經常出現疾病者會有的,【衝動控制困難】的狀況。這種狀況,讓疾病者的辨識,越來越困難。
理論上來說,因為是疾病者,所以自我克制的能力比較弱;或者因為思考模式、動機的不同,所以,經由衝動控制的能力,我們可以初步辨識疾病者和正常人的微距差異。而這種微距差異的辨識,其實有時候非常救命的。像是,你在路上看到一個,情緒、衝動明顯異於常人的人,你就可以先閃開…
但是,如果原本一個疾病者才會做出的行為,變成一般人都會做的行為,這種時候,是該將所有人都送去治療?還是將這種行為,看成「正常」?
像是,一個疾病者,可能會在路上一個人自言自語,自我對話的行為;在疾病者來說,可能是幻聽幻覺,甚至可能是衝動控制困難,以致於將自我內在對話外顯。
但是現在的狀況是,在街上一直碎念、在路上一個人一直拼命說個不停,甚至是自己一直罵個不停的,很多都是「正常人」;可能因為這個「正常人」自認受到甚麼委屈、自認在發洩情緒、自認在洩恨…,不管原因為何,這種行為的外觀上,並沒有疾病者和正常人的差別。所以你說,路上看到一直拼命跟自己說話的,是因為衝動控制困難的疾病者?還是甚麼鬼理由「正常人」?怎麼分辨?
精神疾病的判斷,並不是你認為有病就有病的。必須要有足夠且充分的證據,有一分證據,才能說一分話。一個疾病判斷,除了初期外觀上的辨識(明顯異於常人)、專業量表資料的評估、心理狀態的確定、思考邏輯的切入、生理疾病影響的排除、智能狀況、個人人生事件造成的影響…等等等的診斷判別。這是一項非常嚴謹而浩大的辨識工程。
可是,如果連初期的衝動控制困難,都變成一個社會的常態,每個人都無法克制衝動,每個人都在叫囂,每個人都只想洩恨,只想給別人好看…那麼,我又該怎麼辨識出可能的精神疾病者?那麼,誰該接受診斷?誰該進一步的加以處遇?
你環顧四周,你身邊現在這一秒,有多少憤怒者?有多少因為小事,而無法克制衝動,正在拼命叫囂,想教訓別人的人?
我應該說,衝動控制困難是一種我們世界的「正常/常態」?還是應該說,我住在一個瘋人星球中?
在精神疾病的領域中,有很多不同的精神疾病類別,所以不是一定會有一定的外觀特徵。
像是夏天還穿冬天衣褲,頭上綁個髻的人,他不是一定有精神疾病。可能人家真的有精神疾病,可是更可能的,可能是人家爸媽吵架,媽媽離家,家中沒有乾淨衣服穿;可能人家用這種方式表達他自己;可能人家身體虛;可能人家根本就是個藝術家…。我就見過一個很可愛的女生,她曾經因為登山遇到雪難,結果喪失溫感調節感知…
誰說精神疾病者一定會又臭又髒?如果人家家人照顧的很好呢?
精神疾病的辨識,是一項很嚴謹的浩大工程,除了有人權的問題,還有後續處遇治療的制定,耗時並且需要巨大花費,所以,我們真的沒辦法,把所有人全送去診斷。只有靠那些明顯的徵狀,像是【衝動控制不能】這種疾病特徵,可以初步的做一些初期的辨識;再進而考量該對象接受診斷的可能性。
所以,你阿,我就是說你,你一直放縱自己,去學習那種,精神疾病者的行為和病徵,到底是為了甚麼?你這樣,是想乾脆當個你鄙視恐懼的瘋子嗎?你到底發生了甚麼事?
人類和動物,最大的差別就在【衝動控制】啊!!!你一點都不肯自我克制的理由,到底是甚麼?
不洩恨,到底有甚麼好處?我下一篇講給你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