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這次想講的東西,是一個已經改變我們生活的文化趨勢。雖然我非常相信,說了也鮮少有人會明白,或者是,極少數人會看懂嚴重性;或者就算明白,也會很衝擊你的認知,光閱讀可能就會累死你,因為,這會是一個,長篇文化現象探討的長長文。而這一篇,只會是關鍵先行意識,只要任何一個環節不懂,之後的就都懂不了了。
或許是不想、不願意、誰理妳的那種不明白。
或許是那種,地球很危險,妳快回妳的星球吧的那種,讓人不舒服。
但是不管是那一種,我只想在這裡說………就當我喃喃自語好了…
這不是你一定要知道的事,這是你不一定要學習的先進意識,並不用勉強理解…這只是,你排斥不了的未來;這只是那種,再不跟上,你就會被淘汰的東西而已。這只是我們開始進入的未來,這只是跟你和你的後代的繁衍生存的問題,你不是一定要追趕。
過年期間在NHK連結裡看了台灣的獨立人紀錄片『我和我的T媽媽』(有臉書粉絲專頁)。
這部紀錄片,真實的讓我發抖。關於影片,我完全的認為,自己偷窺了別人的人生,我完全真心的認為,我沒有資格去評論別人的人生。對於記錄片導演,如此赤裸裸的剖析自己的生命,並將它分享出來的這件事,我只有肅然起敬。
導演說,同志要站出來,同志的小孩也要站出來,所以,導演拍了這部紀錄片。
可是,與其說她在表達一個同志權利的理所當然,倒不如說,導演和她的T媽媽和解了,導演和她的人生和解了,導演和她自己和解了。
導演在雜誌專訪中,留了一段話給讀者:
【導演惠偵給LEZS讀者的話:
從我是一個同志的小孩出發,常常遇到有同志朋友跟我談家人的不諒解。其實不是你的家人恨你,是這社會告訴你的家人要恨你,不要因為這樣覺得傷心或是覺得自己不對,問題是出在這個社會。同志的小孩或父母親,很多時候是卡在面子,讓我沒面子,當你覺得他們不愛你的時候,他們是被影響的,不是不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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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刊載於《LEZS》雜誌 Issue15/2014】
而我要說的先行概念,就借用這部紀錄片點出的問題,來開始我們的論述。
很久以前,我就對同志婚姻權,受到很多正反意見的爭論,感到大惑不解。尤其是,爭論者,是一大堆,自稱非同志的人;這些自稱非同志的人,拼命阻擋同志人權的行為,我感到荒天下之大謬。
既然某某自稱非同志,那,某某是什麼立場什麼身份,去反對別人擁有人權???到底為何某某,會覺得他自己有權利去贊成或反對別人的人權???
我真心誠意的認為,如果是一個同志,拼命阻止同為同志的某種權利,這才有點理會的價值。聽不懂我說什麼嗎?
這麼說好了,拿非裔人民頭髮構造不同於其他人種的生理狀況來說,假設,一大堆白種人,站出來對非裔母親,教導非裔兒童梳頭的方式,大加撻伐,拼命阻止,你怎麼看?????
或者,一個非伊斯蘭信仰者,鬼扯什麼健康理由,硬逼伊斯蘭信仰者吃豬肉。這種事,你怎麼看???
當然是荒謬,不是嗎?那,自稱非同志的人,站出來說他們知道怎樣對同志是好的,甚至為了阻止同志天賦人權的伸張,鬼扯什麼家庭價值,還成立協會和政黨…現在,你又是怎麼看???
如果是自稱同志,反對同志婚姻權,那還有點道理,可以聽聽他言論的理由。
而我,也一直對於,有人為了要逼自己家人,接受自己的同志身份,或者接受自己的某些異於常人的屬性,尋死覓活。每成憾事的事情感到無與倫比的遺憾。(不要對號入座而暗自傷神啊!不要沒搞清楚就亂痛苦,好嗎?)
我更對許多假借宗教之名,操作限制別人人權伸張的事,感到憤怒。真正的 神,愛所有的世人;告訴你因為XXOO,所以你沒資格被愛的,是人不是神。
先說,我也認為,不管什麼事,有家人、社會、環境的祝福,我也覺得很好;我完全支持同志合法婚姻權。我並不是那種,只在乎自己在乎的。其他都去死的人。我可能是比我認識的所有人,都還希望求全的人。我在乎所有一切。
而我的態度是,不管什麼,只要自己真的想清楚,不違背天地良心,不造成他人困擾,清楚明白將要承擔的後果,心甘情願;
→那麼,有人祝福、認同、稱讚,非常開心;
→沒人祝福,也不會改變我們的真實。
為了講清楚,我條列
ㄧ,法律方面
事實上,法律沒有規範婚姻中的家族關係。
法律規範的,只有締結婚姻契約的雙方。
而那些家人認同、朋友稱讚、巴結對方家人…等等等的,那些傳統文化認知,那些古代的七出之條,並不在現在的法律規範的範圍之內。
而那些,人們為了維繫自己的感情、婚姻,而付出的努力,那是個人自己心甘情願的行為,真的不是法律規定的。
法律沒有規定過年要在夫家做女傭,
法律沒有規定,出嫁就是娘家的外人,
法律沒有規定,出嫁就必須工作家事一手包,
法律更沒有規定,雙方薪資要怎麼處理。
這一切,都是『約定俗成』的部分,對我們影響很大;是那種,社會環境認為這樣做比較好的事情
但是,不是那種,沒做到就犯天條,沒做到就要被浸豬籠的東西。那是出於迫切想維繫關係的自己,的『心甘情願』!你做那些事,其實是你為自己做的!想融入群體的是你!想維繫關係的是你!選擇一個需要你要這樣犧牲奉獻的另一半的,也是你自己。並不像你心中所誤解的,法律從沒有規定過這些。
→所以,那些拿約定俗成的傳統家庭價值,做為理由,反對一個法律上的家庭組成法案,你不覺得不合邏輯嗎?法律,和我們社會概念中的約定俗成,並不是相同的東西。約定俗成是法律中的情理法判決的一部分依據,但是約定俗成的權力並不能蓋過法條本身。
→我國的家庭法條,是民國19年訂定的。這個家庭組成法條,早在民國19年,就已經不再涵蓋七出之條了。而時至民國105年的現在,卻用那個古早就已經被廢棄的七出之條,做為阻擋別人權力伸張的理由,你不覺得很荒謬嗎?
二,約定俗成
這是說那些,在傳統認知、在文化角度、在社會氛圍中,大家的集體共識。是共識!
違犯共識,是會受到輿論眼光壓力,但是不是可以被拉去殺頭、遊街,掛城門、浸豬籠的那種,殺頭之罪。
一直以來,我看越多,心中疑惑越來越深。直到這個紀錄片,我終於找到理由了。
原來,那麼多人誤會他們自己有權利,可以去阻止別人的天賦人權的原因,就只是因為那個 約定俗成+面子+未知恐懼 的問題。
的確,人類很怕未知,很怕改變,很怕不一樣;這應該是根源於演化過程,異於常的人,容易被看到,就增加死亡風險的一種,非理性恐懼。
有些人,因為知道自己異於常人,所以拼命勉強自己隱藏。勉強久了,就心中怨恨更甚,話酸了,眼利了,想法也斜了…
而,那些約定俗成的事,就與人際關係一樣,是很大程度造成我們的不舒服的事,我們為了配合這些約定俗成的標準,必須自願的捐棄很大部分的自主與自由,所以心中難免委屈,有了委屈就產生怨懟;所以也開始,認為自己如此犧牲奉獻,沒理由別人可以不受拘束,所以,強迫他人服從自己服從的價值,變成了一種社會氛圍,卻也同時間遺忘了,那所有一切的付出,原本都是出於自己的心甘情願…
而另一些異於常人的人,因為再也無法掩藏,卻仍然感到異於常人的恐懼,所以一定要逼那些常人,接受自己的狀態,好安慰自己的孤單害怕。所以,許多同志朋友,硬逼著他已經飽受社會恐嚇心中畏懼的家人們,去接受他的狀況,悲劇往往從這裡發生…
就像是出家眾,不論那一種宗教的出家眾,在他們出家之前,家人也都會因為恐懼和擔憂,拼命阻止;有一些人選擇決絕,有一些人選擇讓時間來表明心跡,得到諒解。不論如何做為,一個關係的改變,都會讓我們非常的痛苦;但是,你其實一定可以找到其他的、較不傷害彼此、較不撕裂情感的方式,去處理你自己遇到的關係困境的。雖然很難,至少,可以先從【知道自己的行為,是出於自己的心甘情願】這一點開始。
三,農業民族的約定俗成
會發生把約定俗成,看得比法律還重的狀況,這當然跟農業民族的習性,與父權社會的組織文化養成,有很大的關係。
在農業社會中,人們必須要互助。任何一個不合群的個體,可能都會造成整個群體的損失;所以,很多約定俗成的思考,開始浸入我們的意識之中,成為了一種堅固的文化現象。甚至是時至今日,依然在各方面,滲透我們的思想和人生。
但是那種太臣服約定俗成的後果,讓許多人忘了人際的疆界;很多人以為,他們對自己以外的所有人,都有【指導權】。所以這些人,不僅用一些詭辯言論,箝制自己的家人,還用一些互為矛盾的思考,企圖規範別人的家人,因此就出現那些,街頭巷尾的三姑六婆,自以為有權力指導別人的人生,拼命對他人指指點點,企圖用自己不合邏輯的言論,來限制外人的自由。
→這樣的狀況,造成了紀錄片黃導演所說的,【…是這社會告訴你的家人要恨你…】
而這樣的狀況,並不只發生在同志身上。很多在關係中咬牙苦撐忍耐的人,都是被這個街頭輿論,壓到喘不過氣的人。為何一定要忍耐一個吸毒酗酒的丈夫?為何一定要容忍一個夜夜笙歌的妻子?為何你的孩子一定要跟你朋友親戚的孩子比較?為何你的家人一定要讓你有面子?
愛呢?在關係中最重要的愛,到那裡去了?
我不是女權主義者,我是『平權主義』人。
所謂平權,不是那種,後天壓抑造成齊頭式平等。
→那是霸凌,不是平權。
所謂平權,不是那種,他可以拿30公斤石塊,她也要拿30公斤石塊。
→這是不分量級的街頭大混戰,是屠殺,是殘忍暴權,不是平權。
真正的平權,是,每個人在 神給予的天賦才能之上,盡自己的最大能力,各自達成自己的最佳表現。
說真的,一隻五公斤的小狗,我可能就會抱到摔倒了,更別提石塊。
但是我可以用腦力,甚至巴結的端咖啡遞毛巾,來交換你幫我抱小狗的辛勞。我也可以去搞個小狗推車,來減輕自己抱小狗的負擔。
這,是我認為的平權。
『每個人,依照自己的天賦,達到自己的最佳表現!』
人類的世界,不管你願意不願意,正在快速改變之中。這個改變,不會因為你的抗拒而停止。
從科技出發,這個改變開始散入人類的思考,意識,文化,然後是醫學,再來是全面改變。我不是在危言聳聽,我只是在陳述事實。
你看的頭昏腦脹的,你的認知,一直不斷在你的腦中打架,你已經快要承受不住了。
但是,很抱歉。以上這些,是另一個,人類存續的重大危機的前提意識。如果連這個,你都接受不能,理解不了,其他的你也看不懂了…
什麼存續危機那麼偉大?『繁衍』
繁衍,是生物族群存在,最重要的事。但是,人類繁衍,卻與同志的婚姻權,完全沒有關聯。
不是全部同志都沒有生子意願。問題是,如果如那些反對者的宣稱,反對者堅稱同志是不正常的。
→那麼,硬逼他們認定為『不正常』的人,去當異性戀生子;不正常的基因不就更延續了嗎?那些反對者宣稱不正常的人,不就越生越多???得不到婚姻幸福的家庭,不就越來越多???為了生子,另一伴何其無辜…
→→同志是基因問題,不是選擇問題。這是所有現代、有受過基本教育的人,都應該知道的常識。認為同性戀是可以後天強迫治療的疾病的,只有18世紀以前的古人。
繁衍的問題,不在同志。為何不在同志?有些同志,是有生子繁衍意願的,但是,只要這個世界一天不放棄對同志基因的歧視,叫同志父母,明知道自己的孩子出生會被歧視霸凌,還逼同志去繁衍嗎?
所有的孩子,都不應該在受歧視的環境下成長!!!
那,繁衍的大問題是什麼?
→→因由網路發展,衍生出來的『曖昧經濟』,造成了一個『曖昧文化』,即將影響人類的繁衍。
(續~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