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正向心理學之一這一篇中,我解釋過積極型心理學;這種積極型的心理學,像是正向心理學這一類的提倡,目的就是在處理人類的日常的挫折/衝突/意外…等,巨大且對個人造成嚴重後果的情緒波動。

 

 

正向心理學,是一種,處理個人情緒/事件的心態和方法!

 

 

就像幾年前,綠色環保風潮吹向大陸的時候,大陸那邊竟然出現過一則新聞:他們為了趕上「綠色」風潮,竟然把所有東西包含食物,全都染成綠色;然後滿心歡喜的自稱,他們的產品全部都是「綠色」產品。

 

 

為什麼會出現這種,讓人又好笑又想哭的新聞事件呢?追根究柢就是「對名詞的不求甚解」。

 

 

如果我們,用這種對名詞的不求甚解的心態去生活,就很容易發生,用自己的誤會,去應付/套用新觀念的狀況;明明他們想要做的事情,是一件好的/正確的事,但是就是因為對基本的概念的不理解,結果就從一樁美事,便成一場笑話。

 

 

就因為這種理由,在介紹/解釋正向心理學之前,確有許多觀念必須釐清;不然,不管你花了多少時間去看多少書,只要一些基本的概念出現差池,你投注的時間,不僅浪費,而且可能將你誤導到我想都不敢想的奇怪地方。

 

 

所以上一篇,我才會先從「一般人認為的自尊」vs.「心理學科認為的自尊」開始說起。

 

 

當然還是相同的,你們看完之後,是懂是不懂,你們都不跟我說.....(蹲著畫圈圈~)

所以讓我一直非常的擔心。經過我逼問某部分閱讀朋友之後,我得到的回饋,大部分是「很像教科書」、「很嚴肅」、「用詞生硬」、「看的很累」、「跟自己原有概念很衝突」、「別人都沒有說過」…這一類的反饋。

 

 

如果有別人說過,我就不用浪費你我時間去說了,不是嗎?

而我說的很多東西,都是我自己讀很多書之後得到的理解,雖然有許多人建議過,說我應該把那些東西送去期刊,而不是寫在網路上;可是我自己覺得,高牆裡的學術,沒有辦法幫助到任何人,而我真心覺得,學術的目的,應該是為了人類而存在。一個沒辦法幫助到任何人的學術,沒有生命。而我喜歡活生生的。

 

 

而關於「和自己原有概念很衝突」這件事,真的辛苦你了,你看完腦子一定一團漿糊,傻在當場吧。

我並不是故意要挑譁眾取寵的議題操作;更完全沒有要凸顯誰強誰弱的心態;我不是一個喜歡踩矮別人的人;我覺得大家都站高高的,會比較美麗。如同森林之美,每顆樹都站的高高直挺挺,這是一種美景。如果像是俄國那片神秘之森,每顆樹都像蛇一樣,在根部盤旋打結,那不僅讓人感受不到森之美,還引人顫慄驚懼。

 

 

會和你原本概念存在衝突,有許多可解釋的理由,其中兩個大理由是「你原本就誤解」+「學術成長,是與時俱進的」。

 

 

任何一門學科,尤其是心理學,心理學就是為了解決人類心理的問題,才產生的一門學科。人類心理狀況的改變,就是心理學要服務的範疇。並且,自古,世界在產生混亂的時候,就是學術應該出山的時候!更是學術研究發展的時候!我明明知道,轉換一點點的思考,你的生活/情緒就能得到極大的舒緩,我又為何不做?!你又為何不肯試?!

 

 

好啦,回到上一篇自尊,在這篇之中,我提到了異語言翻譯異文化概念的問題,因為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說過好幾次,所以我自以為知道這個概念的人已經不少,所以我省略好多解釋;沒想到卻困擾了更多的人!今天我就把這個概念再說一次吧。

 

 

插個話,泥侃侃!泥侃侃!如果你沒看懂,又不告訴我,我就會以為你懂了,跳過解釋,那你花了時間看文章,花了腦力去思考,卻造成你的困擾,這完全違反我的初衷;我沒有造成別人困擾的習慣。

 

 

人類喔,是一種很有喜感的動物!不管任何文化/語言,只要該文化/語言,發展到一定階段,就必然會有「反諷」、「暗喻」、「拐彎抹角」、「不明說」的語言表達方式出現;這是語言發展中的使用藝術,這種現象,跟當地文化、個人喜感有非常大的相關。

 

 

將英語言翻譯成中文,應該是以清末民初時期為大宗。當時許多留洋的優秀份子,回到中國以後,大量翻譯了國外的書籍;因為當時留洋的人,以英美日為大宗,所以,英美日的英日書籍,就藉著這些優秀的知識分子,大量被翻譯成中文。其實在這時期,還有另一派留法留歐的知識分子,像是毛澤東等人,他們帶回來的思潮,就是當時在極右派法國中,盛行的馬克思學術。這個與今天的東西無甚相關,所以先跳過。

 

 

在這些優秀知識分子的翻譯過程中,他們是驕傲的,他們真的沒有辦法想像,我們這些沒有他們優秀的後代,居然已經進步到,可以直接接受異文化概念的狀況;所以其中一派翻譯者,他們用一種誤解的善意,用我們文化中固有辭彙,去「盡量貼近」異文化概念名詞;

這種翻譯,經過時間的證明,果真取代了另一派堅持要如實翻譯的翻譯者的堅持。

像這種狀況,如果你有閒,去找幾本清末民初翻譯的文學作品,你就會看到,同一個英文原詞,用不同中文翻譯的狀況。其實還蠻好玩,像是莎士比亞全集,我小時候竟以為,那是不同人寫的同人文學…

 

 

尤其是已經成為該文化概念的意識,它通常處在無法用三言兩語去解釋的狀況。還是來說我最喜歡玩耍的例子好了,「oh my god」!

 

 

拜Hollywood電影所賜,我們認識美國文化,但是這種認識,卻是美國的部分文化認識!像是現今多數美國人的保守和傳統,比我們台灣有過之而無不及!還有像是對於宗教的信仰,對一個虔誠的基督信仰者來說,只有在極度的情緒作用下,像是狂喜或者巨大的驚恐這種,極端的情緒波動之下,他們才會呼喊GOD!

 

 

而日常生活中那些小事,像是被朋友惡作劇、收到一克拉求婚戒指、不預期的升官發財、踩到小強…等等,這種程度輕微的情緒波動,一個虔誠的基督信仰者,是不敢亂喊「神」的名諱的。因為,呼喊  神(God)的名諱,就是有立即被拯救的需求!或者是有極大的喜悅,要馬上感謝  神。

 

 

可是驚訝情緒怎麼表現?所以,一般虔誠基督信仰者,為因應小程度的情緒表達,發展出了「oh my gosh/ oh my goodness/ oh my…」等使用詞。其實這些你也都學過,對嘛!

 

 

對多數傳統老派、信仰虔誠的美國人來說,一個一天到晚,把「oh my god」掛嘴邊的人,是「大驚小怪的」、是「沒有信仰(此指基督信仰)」、是「無知少女」…;當然,拜外國遊客湧入美國之賜,現在一般美國人,也比較能夠接受,歪國人把「oh my god」掛在嘴邊當語動詞的狀況。但是真正的美國上流社會人士,還是不會這樣說話的。

 

 

話說回中文翻譯。

 

 

相較於歐美的基督信仰的一神信仰」,東方的信仰,大多是「多神信仰」;中文的「天」,經過中國文化的發展之後,包含許多層面的意思;「天公/神明/天空/天子/保護/無上的權威/能影響我們生活的能力…」,天這個字,包含的意義是多層次、多用途的。

 

 

但是民初的學者,可能是不知道怎麼介紹「一神信仰」的概念吧!你想想我們自己,一般佛道信仰者,求財會去找土地公、財神,冤屈找城隍爺,讀書找文昌帝君;對多神信仰者來說,只拜一個神哪裡夠?當然神明也各司其職啊!多找幾個比較保險!

 

 

對中華文化多神信仰者來說,「我的天!」這一個詞,也同時表達非常多的層次的情緒。,如果硬要翻譯,最簡單的方法,就是用「神」的概念,去翻譯「god」這個詞!

 

 

但是問題在,英文中「God」這個詞,專指的就是基督信仰之中,那位三位一體的天父!那位唯一主宰!這是一個被嚴格限制使用範圍的【專有名詞】!是【單數】的唯一!

→而這個概念,和「我的天」,有根本上的巨大不同。其實真的不能這樣翻譯的!

 

 

而在異文化差異影響之下,我們一般人用習慣了這個詞,忘記回到最初去檢視名詞本身的含意,這就變成,西方人很容易就會有,東方人很「大驚小怪」的印象。

 

 

而我會注意到這件事,也是一個巧合。小時候我當過成年外國人的中文家教,做發音矯正,也說文化名詞解釋。

 

有一天美籍家教學生對我抱怨,說路上的台灣人怎麼那麼不尊重  神?還那麼大驚小怪!聽到的當下我傻了。我一直以為多神信仰的台灣,最愛拜神了,怎會讓人感覺不尊重神呢?台灣人到底是哪裡讓別人覺得我們的民族性格,就是大驚小怪?

 

 

後來我去翻了語言學、學了文化差異,接觸信仰,讀心理,學文學、讀歷史,終於才搞懂這中間的,異文化差異的化學變化。

 

 

有很多,我們疏忽沒有去深究的事情,一件一件的,形成別人對你的印象;並且一點一點的,改變著你在這個世界的定錨點。這其實是一個危機和轉機的綜和機會,而改變的時間,可能比你想的還快發生。

 

 

現在你能知道,為何我那麼在乎你沒有給我回應這件事了嗎?你不說,我就真的不會知道,你是多了理解,還是多了誤解…我真的沒有水晶球…猜不透你阿…

 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S.K. Ice 的頭像
S.K. Ice

只收偽文青

S.K. 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33)